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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添加时间:1970-01-01 08:00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点击:

  依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和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28号)的相关要求,对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关于申请天津市2020年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的请示》(宝农请〔2020〕50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意中稻(天津)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十家单位作为宝坻区2020年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建设单位, 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万亩。现将建设计划下达,以促进各区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监督管理、验收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

  2020年4月17日

  

  政策原文: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