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从支持全省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并提高针对性、激励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对易迁点资金支持5个方面,细化出台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给予免费职业培训。《通知》明确,各地要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进行一次不受职业补贴标准限制、按照公开招投标确定的金额据实予以补贴的免费职业培训,对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其他深度贫困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可组织不超过2次的免费职业培训。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费%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