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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添加时间:2017-10-17 17:29    来源: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点击:

  一、申请

  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相应岗位《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2、《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调研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网站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3、《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需原大小的清晰黑白或彩色正背双面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配发网络发布平台使用密码并颁发证书,期限壹年。

  4、相关申请材料寄至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农业部农研中心院西配楼205室,邮编:100810。

  二、审核

  1、申请材料审核按本办法第一项规定,填报内容完整,相关资质材料齐全,认同本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经申请人、推荐人、审批人签字后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方可开通网络平台、颁发相应证件并在中心官网公示。

  2、证件年审

  证件到期或遗失按国家相关规定续办补办相应证件,经审核符合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即审核通过。续办证件时,需把原工作证及2张1寸蓝底免冠彩色近照一起送交或邮寄到总部,相关手续同初次办证程序一样。未交回原证件续办新证、丢失或损毁原证件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按补证换证执行后,再执行续办程序。到期未续办做下线处理。

  3、补证换证

  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毁需补办证件,需由本人亲笔写并提交《证件丢失或损毁书面说明》,另附两张一寸的免冠照片,工本费100元。由于单位工作变化调整需更换证件的,在通知的有效期内交回旧的工作证件,免费更换。

  4、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因违规操作被下线,暂停工作期

  间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单位规章,写出合格书面检讨交总部,方可上线恢复工作。违法者吊销证件、收回网络平台并在网上公示除名,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 证件使用

  1、《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证件是从事三农调研、资讯核实、课题访谈、维权援助和社会监督的身份证明。不可用于单位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违者取消其持证资格。

  2、持证者应在其证件规定的工作区域内使用,超范围使用视为违规,更不可持证参与违法违规活动。

  3、证件只限本人使用,转借或涂改无效,证件须加盖公章(钢印)方为有效,持证者应按规定使用证件。

  4、妥善保管证件,如有遗失,立即报告。因聘任期满、自愿离退、违规除名等情况不再从事本单位工作之日起,应及时交回证件停止使用,不能再以本单位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仍继续使用的,单位将在网上实名通报,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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