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魅力乡村 > 乡村管理 >
添加时间:1970-01-01 08:00    来源:点击: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广安市畜牧食品局召开会议并下发文件,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各区市县畜牧部门坚持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积极开展畜产品安全宣传工作,普及科学饮食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对广大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其依法生产、合法经营,杜绝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不法行为。积极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的举报,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对重大案件举报属实的,要兑现奖励政策。大力宣传优质、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极积营造人人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瘦肉精”检测。要求各区市县畜牧局对出栏50头以上的肉猪养殖场,30只以上的羊场、10头以上的牛场、所有取得无公害认证的猪(牛、羊)场开展一次拉网普查;对定点屠宰场、肉食品加工企业待宰猪开展“瘦肉精”抽检;对进入本市的外省育肥猪(牛、羊)适当加大抽检比例,按照每车必检的要求进行“瘦肉精”检测。检测发现阳性,立即暂控并采样送省核查确认,快速处置。

  四是进一步加强检疫管理。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和屠宰检疫驻场制,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和监督工作,有效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上市销售。进一步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各公路检查站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证物不相符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隔离观察或无害化处理,防止外疫传入。将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和有违法前科的人员作为重点盯防对象,严格管控,严厉打击贩卖、加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五是进一步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配方组织生产,购进原材料“三聚氰胺”是否超过国家标准,是否在生产过程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合物;饲料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购销台帐,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三无”饲料产品;兽药经营企业经营的兽药、疫苗是否有正式批号,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有违规销售违禁药物等情况。

  同时要求各区市县畜牧部门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群众的举报、投诉,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不推诿不拖延,及时组织查实,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预防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按照处突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