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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检测到底是谁的责任?
添加时间:2009-03-07 12:40    来源:点击:

    针对广州市三大屠宰场等联名质疑“瘦肉精自检”一事,昨日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企业的质疑是在推卸责任”。另一主管部门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则认为,根据《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的检测是由农业部门负责。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企业在推卸责任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昨日表示,动物检疫是国家行为,当然要由政府部门出面;而现在的自检制度所规范的仅仅是商业行为,是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不能借此推卸责任。

    “国家、广州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都写得清清楚楚,要求企业对产品质量把关,但实际上这么多年没有多少企业做过,都是政府部门在替他们做。”他说,不用说屠宰场、肉联厂,就是任何一个工厂都要有品质检测部门,对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负责。

    该负责人强调,多年的生猪安全检测工作,一直是屠宰企业缺位,而不是政府部门。即使企业认为检测费用有困难,也应该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解决办法,而不是推卸责任。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检测由农业部门负责 

    记者了解到,2月下旬,广州市农业主管部门在茅山肉联厂召开“生猪违禁药物自检制度”交流会。来自农业部门的消息称,“各大生猪批发行负责人对该制度的推行纷纷表示支持,也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发表各自的看法和建议,达到了很好的沟通效果,为制度的顺利推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另一主管部门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则认为,根据《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的检测是由农业部门负责。对此,有人质疑,《广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规定,严禁动物屠宰企业自行实施检疫,政府部门一纸“自检制度”实为让屠宰企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黄应来 闫业伟 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