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农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农村耕地撂荒管理工作,制止耕地撂荒行为,教育农民爱土惜地,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当前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务必使全年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内。
据介绍,我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引导恢复撂荒地生产:
一是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涉农部门将组织技术力量对撂荒地进行分类指导,按照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果则果的原则,优化布局,大力推广对路良种及配套优质高产高效种植技术,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二是引导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撂荒耕地的经营权,培育种粮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乡镇、村撂荒地流转服务机构,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
三是全面落实现有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惠农资金足额、及时补贴到位。用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提高种粮积极性。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四是创新种田新机制。通过成立代耕服务专业队,对撂荒地组织代耕代种,提高耕地的利用率,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五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地方各级政府将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对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的撂荒地,将整合投入,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