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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新金猪”“普兰店棚桃”挂上“特产护身符”
添加时间:2014-05-07 20:01    来源:点击:

  记者5月5日从大连市商标事务所获悉,经过大连市工商部门一年多的努力,“新金猪”和“普兰店棚桃”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核,被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至此,大连市共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件。

  “新金猪”养殖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由于普兰店地区气候湿润,光照充足,拥有充足的饲料资源,使“新金猪”增重快、产仔多、成活率高,加上肉质细嫩、营养丰富,养殖得到迅猛发展。目前养殖“新金猪”企业达180户、专业户2.02万户,年产值15.6亿元。普兰店成为驰名中外的“新金猪”之乡,产品销往2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阿尔巴尼亚等国。

  “普兰店棚桃”生长培育需要独特土壤条件。经过40多年的发展壮大,通过品种创新、技术创新、推广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面积、产量逐年增加,品种不断更新,品质逐步提高。目前已覆盖辖区23个乡镇街道,面积4355公顷,占全市棚桃总面积的54%,年创产值16.5亿元。由于其果实大、色泽红润、口感甜脆,加上采用无公害生产及先进管理技术,比同类产品提前20天至90天上市,其产品占大连地区棚桃销售市场的95%以上,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3%左右。

  市商标事务所负责人介绍,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当于有了进入国内国际市场的“护身符”,更利于保护一方产业做大做强,形成系列产业带和品牌优势,将土特产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商标事务所此前协助办理的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产品价格,目前已高出同类产品20%至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