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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多项措施鼓励和引导撂荒地恢复生产
添加时间:2014-05-06 12:28    来源:点击:

  一是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组织技术力量对撂荒地恢复生产进行分类指导,按照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果则果的原则,优化布局,大力推广对路良种及配套优质高产高效种植技术,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二是引导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撂荒耕地的经营权,培育种粮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乡镇、村撂荒地流转服务机构,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

  三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惠农资金足额、及时补贴到位。用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提高种粮积极性。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四是创新种田新机制。引导基层成立代耕服务专业队,对撂荒地组织代耕代种,提高耕地的利用率,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五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对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薄弱的撂荒地,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