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组织原则,是一种政策性的说法,在学术术语中,可以称之为关于如何组织起来的观念基础,是组织文化的内核。组织起来需要选择或者形成某些组织制度,但制度需要人的认同,让人们接受某些这样的组织制度而不是那样的组织制度,需要一些文化观念来支撑。这些观念界定了组织的制度知识、组织中的人际关系和组织权威的合法性,等等。最基本的,也是最具普世性的组织原则有两种,一种是科层制的,另一种是人际网络,这些组织原则可以称为第一级原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具有文化差异或者时代特征的第二级的组织原则,这些组织原则相互搭配在一起,才能使得利益不同的主体凝成一体,成为一个比较紧密的可以开展集体行动的组织。纵向地看,我国小农组织的发展史上先后存在或引进过三种组织原则,它们分别是传统的组织原则、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原则、平等契约(包括市场契约和民主契约)和宗教信仰的组织原则,它们的形成过程、相互关系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今天要发展新型组织化,必须从历史中寻找启示。
一、差序格局的组织原则
一般认为,“关系”是中国人组织起来的最基本原则。但很显然,这不是中国的专利,否则,就不会有美国新经济社会学的网络分析方法了。但是,对于强关系的依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在早期人类学家眼里的所谓文明国家里,少有他国具有中国这样发达的强关系。这些强关系可以分为血缘关系、朋友关系、学缘关系、地缘关系等。所以,中国会存在很发达的宗族组织、朋友圈子、同学组织、地缘组织,等等。不同程度的强关系和弱关系搭配起来,就出现了环绕每个人的差序格局。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以强关系为核心的差序格局到底是将农民组织起来的利器,还是障碍?很多人认为,中国人依赖强关系的倾向是中国人组织不起来的重要原因,但更为中肯的说法是,这种文化模式既是障碍也是桥梁。它是通向更大范围组织的障碍,也是解决小范围问题的桥梁。
人们在论证中国农民的合作能力不足时,最常列举的几个著名判断包括了马克思所说的“一袋马铃薯”,孙中山所说的“一片散沙”论,梁启超的“公共精神缺乏”说,晏阳初所说的“愚贫弱私”,以及梁漱溟的类似感慨,还有近来曹锦清先生的“善分不善合”判断。其实,这里面存有一个重要的分别。当他们发出以上感慨的时候,目的几乎没有例外地都是表达了这样一个认识:这些农民还远不是公民,难以形成超越传统社区的共同观念和集体行动。但是,他们并没有否认农民在传统社区范围内还存在大量的集体行动。
比如,马克思说:“法国农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数百万家庭的经济生活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互相敌对,就这一点而言,他们是一个阶级。而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共同关系,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政治组织,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又不是一个阶级。”可见,他的问题意识是农民是否是一个阶级,能否开展阶级斗争。他并没有否认农民之间存在“地域的联系”。同样,广为流传的“一片散沙”论也有值得厘清之处。孙中山曾经这样讲到“一盘散沙”的观点:“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所以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外国人旁观的人说中国人是一片散沙,这个原因是在什么地方呢?就是因为一般人民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中国人对于家族和宗族的团结力非常强大,往往因为保护宗族起见,宁肯牺牲身家性命。……至于说到对于国家,从没有一次具极大精神去牺牲的。所以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国族。”孙先生已经说得很清楚,中国人不是不团结,而是团结的范围太小。梁启超的“公共观念”缺乏论来自《新民说》中的“论合群”一节,他讲得最彻底,说“惟国民之大群不能,即一部分之小群亦不能也。”其实,他也承认,“昔者,吾中国有部民而无国民……耳目所接触,脑筋所濡染,圣贤所训示,祖宗所遗传,皆可以使之有可以为一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家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乡、一族人之资格,又可以为天下人之资格,而独无可以为一国人之资格。”所以,梁启超也不可能认为中国人彻底无法组织,更多地是感慨中国人缺少民族观念。晏阳初也不例外,他认为中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愚贫弱私”四大病,提出以“学校式、社会式、家庭式”三大方式结合并举,“以文艺教育攻愚,以生计教育治穷,以卫生教育扶弱,以公民教育克私”四大教育连环并进的农村改造方案。这里,他的“克私”之方,其实是公民教育,而不是团体教育,足见他改造农民的时候,其实是抱着改造国民的目的,他所关怀的不是如何更好地解决乡土内生的种种问题,而是反过来希望农民帮助解决中国全局的大问题。这一点,即便是最有乡土情怀的梁漱溟也是承认的。他在总结了自己在乡村建设运动遇到的困难时说:“中国的革命,大多数老百姓是被动。自过去的变法维新、两次革命,以至今日乡村运动,均不免自上而下。许多难处,由此而生。”
如果我们不是抱着过于宏大的目标来要求小农,那么我们得承认,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以自己的方式,解决了各种各样的合作困境。而且,还能够组织起集体或民营的经济组织,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取得了令人震撼的成就。问题的另一面也是对的:农民确实不善于解决超出乡土逻辑之上的公共问题,这就是“善分不善合”之说的一种本意。农民善于解决私事,也善于解决放大的私事,或者可以化公为私的事,但在此之外的公共领域,农民往往出现了合作障碍,难有作为。这不仅是农民的缺陷,也是国人的普遍缺陷。
尽管用现代的目标或者国家的目标来要求传统的乡土的小农,有些不合理,但是,他们毕竟是这个社会的主体。百年来的思想者们不得不努力从传统组织逻辑里发现组织现代国家的药方,他们对传统组织逻辑及其实践者的要求不是没有意义的,也不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首先,传统的组织逻辑本身并不是针对小范围事务而提出的。我们说农民不善合作,但未必就是差序格局的组织原则出了问题。还与很多具体条件有关。在某些条件下,差序格局的组织逻辑也能解决大范围的组织问题。比如领导人的克里斯玛气质越强,服从者必定越多,极端者甚至具有宗教色彩。另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是,在大范围的组织里,领导人越没有私心,越能够照顾到差序格局边缘或者下层人的感受与利益,那么,这个组织也就越稳固。在不平等的格局中,以上事下谓之仁,以下事上谓之智。一个足够强大的上能够对下以仁,就可以赢得下的尊重和拥护。这其实就是一种儒家传统。儒家传统所界定的差序格局,并不能等同于今天口语中的关系。它超越了个人小圈子的概念,道出了在大范围内建立不平等的秩序的条件:上对下承担责任,下对上承担义务。这种儒家的理想,看似迂阔,但是,目前国内甚至国外成功的民营企业,其领袖往往就具有这种风范。
其次,是否可以从小范围的团结过渡到大范围的团结?比如移孝作忠。孙中山就相信这种过渡的可能,他曾认为在民国时代,百姓的祠堂里仍然有悬挂“忠”字的必要。既可忠于君,亦应可忠于国,甚至于忠君与忠国混同,这就是文化大革命时代的做法。梁漱溟似不赞同这种简单的直接放大,他的逻辑是倒转过来的,他认为如果社会组织得好,国家统一自然就有了根基。说:“将外国统一的法子,倒转过来就是中国统一的法子。那就是不求统一于上,而求统一于下”,即所谓“社会统一则国家粗安”。另有一种说法认为,农民的小团结恰恰阻碍了大团结的出现,这看似有理。可今天的事实是,虽然小团结已趋瓦解,大团结却无明显增进。梁启超先生在《新民说》中讲到之所以国人不合群,原因有四:公共观念缺乏,对外界说不明,无规则,妒忌。其中,对外界说不明和无规则其实说到了中国人传统组织的要害,中国人的组织往往本身是团结不足的。到底是这些团结乏力的小范围组织阻碍了更大范围的团结,抑或是这些导致小范围组织团结不足的原因同样妨碍了更大范围的团结?这样的问题,直到今天,我们也说不清。因为,国家的建构不完全是由文化或政治因素决定的,它必须要在历史演变中曲曲折折地找到出路。
进一步地说,我们在讨论小农组织化的传统逻辑时,不能只看到中国人营造不平等的差序格局的能力,还要看到中国人对于某些天理公道的诉求。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最独特处在于,他发现,中国人除了可以用关系来组织之外,还能用理性组织起来。也就是说,中国人不只是认“情”,还认“理”。在他的时代,传统的“理”也已经弱化了,但是他发现了西方科学技术这种新的理。虽然当时的乡村建设运动组织者都重视推广教育和科技,但把这种外来的新知识与中国人的传统理性贯通起来,阐明了其中道理的,应数梁漱溟。作为原因之一,为了发挥这种新理的权威力量,梁漱溟建议成立乡约组织,然后让乡农学校的校长担任乡长,取代原来的从国家的科层制里派生出来的乡长。这其实是借助专业知识的权威来重建秩序。后来,人民公社的很大一项任务就是发展教育和农技推广,这应该也是人民公社后期生产力增长以及社会秩序稳定的一个源泉。那么,这种权威资源在小农组织化或者乡村治理过程中还能起到何种作用?对这一点,人们还很少注意到。
二、 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原则及其中国化
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原则超越了中国传统的秘密会党组织逻辑,它尽可能地扬弃了差序格局对于组织的影响,摒弃了王朝更迭传统或者神秘主义信仰,转而依靠新型的革命理想和普遍主义的组织纪律来凝聚人心。这种组织原则的创立者是俄国的革命家列宁。列宁通过总结欧洲特别是本国工人阶级运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形成了新型的建党原则,也就是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原则。这种思想传入世界各国,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中国,这种促进是沿着两条线展开的。第一条是孙中山在革命过程中屡试屡败,苦苦探求如何形成巩固的党组织,后来在列宁这里得到了启发,建立了新的中国国民党,进而实行了联俄容共政策,有限地发动群众起来革命;第二条是中国共产党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沿用和服从这种组织原则开展革命活动,并在革命实践中实现了这种组织原则的中国化,使得一种主要适用于城市工人阶级的组织路线运用于开展农村工作。
列宁的建党原则具有很大的创造性,用孙中山的体会来说,俄国革命在中国之后,而成功却在中国之前,所以如此,“实全由其领袖列宁先生个人之奋斗及条理与组织之完善。”表明列宁的“条理”和“组织”之完善,这两者给孙中山留下了很深印象。
所谓组织之完善,主要是指列宁实施了依靠先锋队干革命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真正建立了一个团结一致的革命家队伍。这是中国人最缺乏的。列宁提出当时“首要的最迫切的实际任务是要建立一个能使政治斗争具有力量、具有稳定性和继承性的革命家组织”。没有坚强的革命家组织的领导,无产阶级的自发斗争“就不能成为无产阶级的真正的‘阶级斗争’”。“把作为工人阶级先进部队的党同整个阶级混淆起来,显然是绝对不行的”,党是有组织的先进部队,“只吸收至少能接受最低限度组织性的分子”。所谓条理之完善,是指列宁不仅用职业革命家的组织来领导了革命,还说明了为什么要这么做。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进而让自己的同志也知其所以然,重视理论建设,使民知之,这应是西方革命家对于中国革命家的重要启示。孙中山悟出了“行易知难”之理,继而于 1917 年创“孙文学说”,或者也是受到了西方革命家的启发。正如列宁所言:“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行动”,“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列宁在与民粹派、经济派、孟什维克的斗争中,不断地思考,写出了一系列重要文章。如 1902 年写的《怎么办?(我们运动中的迫切问题)》,1904 年,又写了《进一步,退两步(我们党内的危机)》。后一本着作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第一次详尽地批判了组织上的机会主义,制定了马克思主义革命政党的组织原则。该书还指出,党必须同广大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
中国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一个艰难困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组织的涣散给孙中山及其同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 1894-1914 年的兴中会-同盟会-国民党时期,组织最为涣散,可以说这是一个极端民主化时期;在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看到国民党其实是一盘散沙,乌合之众,转而到日本组织了中华革命党。在这个新党里实行了党魁集中制。要求党员宣誓“服从孙先生,再举革命”、“永守此约,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极刑”。这在实际上是重新走回了秘密会党的老路子。十月革命的胜利和“五四”运动的爆发,鼓舞了孙中山,使得孙中山重新发现了人民的力量,看到“现在有很多有新思想的青年出来了,人民的觉悟程度也增高起来了”。他于 1919年改中华革命党为中国国民党,重新开始公开活动。在建党思想上摆脱了党魁集中制,尝试某种既能团结一致,又有适度民主性的政党制度。1922 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政党之精神在党员全体不在领袖一人”的思想,将总理制改为委员制。明确指出这个改组的目的是以俄国的方法为模范,努力把党基巩固起来,成为一有组织的有力量的机关,和俄国的革命党一样。
可是,作为一个资产阶级的政党,囿于资产阶级软弱的阶级属性,他的政党很难如同布尔什维克政党一样坚强地团结起来。孙中山将中国式的自由视为革命的大敌,多次用俄国布尔什维克的例子来反对党内自由散漫的思想,但是他又不能不妥协。比如,1924 年讲到:“商人做生意的资本是钱,我们革命的资本是什么东西呢?商人附股是拿出钱来,我们参加革命党,要贡献什么东西呢?我们参加革命党,要贡献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平等、自由,把自己所有的平等、自由都贡献到党内……然后全党革命,才有成功的希望。全党革命成功之后,自己便可以享自由、平等的权利。”也就是说,孙中山所能指望的团结,也只是暂时的,将来还要把自由还给大家。要在这些动机不纯的人当中建立坚强的组织,是十分困难的,这也是为什么蒋介石重新走回了一人独裁制的基本原因。
中国共产党直接继承了俄国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原则,所以,从一开始就以建设一个高度集中的政党为目标。但是,要在无产阶级人数很少,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建设一个具有广大群众性的、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是极其艰巨的任务。毛泽东等人在这方面做出艰苦的探索,写出了大量着作,在这些着作里,毛泽东对于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原则做出了很多发展。正如邓小平曾指出的那样,“把列宁的建党学说发展得最完备的是毛泽东同志”。这些发展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共产党人对于群众路线的发扬。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在俄国十月革命和我国五四运动的影响下,在列宁领导的共产国际帮助下诞生的。”这是《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于建党过程的概述。这个概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与俄国布尔什维克建立过程的不同。这个不同也体现在组织问题上,虽然都讲民主集中制原则,但建立的路径是反过来的。俄国的革命在工人中本来有着较好的群众基础,然后从较松散的民主化的社会民主党中分离出了布尔什维克,布尔什维克的组织问题是如何从过度民主转向集中,建立民主集中制。而中国共产党作为列宁领导的第三国际的一个支部,一开始就是一个职业革命家的组织,是集权于上的,然后在长期的革命历程中逐步发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和向地方放权的必要性。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没有能够在城市里毕其功于一役,不得不走了一条从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转向了长期艰苦的武装斗争。在这个过程中,每前进一步都需要得到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支持,每前进一步都要尊重不同地区的干部群众的自主创造精神,每前进一步都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开展细致有效的群众工作是共产党打赢人民战争的基本保证,群众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群众路线,所以,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原则上,十分注重群众路线,将它看成是根本的工作路线和组织路线。
群众路线的内涵是指: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如果说一切为了群众讲的是目的,那么一切依靠群众以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则讲的就是手段。一切为了群众,指的是共产党和党员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切依靠群众,首先要尊重和支持人民群众的革命首创精神,应该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应该善于从群众的议论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针和政策。一切依靠群众,还必须在一切工作中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要与群众打成一片,建立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工作方法,也是认识方法。依靠群众路线,共产党成功地完成了战争时期和建设时期各项动员工作,一度彻底地解决了小农的组织化问题。
所以,当我们说中国化的布尔什维克组织原则时,可以分两个层次来说:确保党内团结的民主集中制和确保党与群众紧密联系的群众路线。
具有强大的群众动员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的直接体现,这也是共产党与国民党以及其他从事乡村建设运动的团体的根本区别之处。应该说所有的社会改造运动都必须紧密联系群众,为什么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就能够更为成功呢?除了因为这个党是一个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党,团结有力,纪律严明,工作热情高,执行力强。也与这个党的阶级属性,以及她对于社会结构的独特理解有关。共产党认为中国社会内部的基本矛盾就是阶级矛盾,这一点与所有的社会改良主义者都不同。因此,群众路线的贯彻总是与阶级斗争的开展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共产党坚决执行了有利于下层农民的土地政策,削弱和打击乡村社会的上层,大大激发了群众的革命热情。如果是社会改良主义者,就不可能调动起这么高的参与积极性,因为,他们的群众工作必定是依靠既有的社会权力结构和文化网络,顺着既有的社会结构走下去。他们希望帮助下层,却不得不依靠上层来做工作,可又没有什么办法来掌握乡村的上层,结果是上层和下层都难以发动。在 1935 年,梁漱溟总结了乡村建设运动中遇到的两大困难: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他在 1938 年到延安时,带去了自己的新作:《乡村建设理论》,毛泽东在概览此书之后,准确地把握了要害,认为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所以不能成功,就是因为梁没有能够从阶级的角度来把握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
共产党还很善于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地创新群众路线的实现形式,如果说在革命时期,群众工作是发动一部分群众起来斗争一部分反革命者,那么在革命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群众工作的中心就是组织所有的群众起来建设国家,实现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这种群众工作继续奏效的经济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共产党做到了将党的组织体系与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完全同一。这种同一既不同于战争年代要站在既有权力结构的对立面开展斗争,也不同于改良主义者依靠传统社会中的既有权力结构和文化网络开展工作,而是直接取缔了传统的权力结构和某些文化网络,用党的组织体系取而代之。群众变成了上级领导的下属,此时,群众也就不只是相对于党员而言,而是相对于领导而言的。没有职务的群众是群众,有职务的干部在上级干部面前也是群众。党内外打通了,国家与社会模糊了,结果,本来限于党内的民主集中制也可以说成是群众路线的一个体现。
在改革以后,不仅将一部分群众组织起来开展阶级斗争没有必要,将所有农民组织起来战天斗地也失去了意义,乡村社会里的战火硝烟和暴风骤雨都已经远去。乡村的权力结构与社会文化结构日趋多元化,越来越脱离了党组织的掌控,这个时候,党的群众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就成了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