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状况,近日,我们通过实地考察、访谈、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对麻阳县的土地流转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这次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麻阳县自2007年被确定为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以来,从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业出发,依照“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积极扶持,规范管理”的原则,统一全县思想,出台优惠政策,组建农业公司,流转集约土地,规模发展种养业,走出了一条公司化集约土地、高起点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路子,取得了闲散土地有人耕种、规模种养有土地可供经营、土地流转有制度可依、农户流转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现代农业发展有土地保障的突出成绩。
截止2013年底,该县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股份合作等形式,共规模流转集约土地22.35万亩,其中林地流转面积17.8万亩、耕地4.55万亩,分别占总面积的11.7%、14.8%,流转主要用于发展有机水稻、优质水果、无公害蔬菜、晒红烟、葛根、优质油茶等产业。
一、基本情况
1.转变思想观念,探索发展新路。该县围绕促进生产力发展这一主题,以实现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为切入点,从激活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土地资源要素、推动土地流转集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出发,积极探索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引导组建农业生产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以此带动农村服务业的发展,走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使农业生产和社会化大市场实现有机对接。
为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并探求办法,该县在组织干部深入10多个乡镇100多个村组1000多家农户,在广泛征求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集约意见与建议的同时,通过多次召开各类形式、各个层级的会议,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创办简报、墙报等形式宣传发动,积极鼓励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参股农业生产型公司,规模集约土地,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优质、高效、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通过有效的宣传发动,使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到了土地流转集约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对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抵御市场风险、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从而统一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加快了该县土地流转集约的工作进程。同时,通过广泛调研、多方论证,探索出了公司化集约土地、市场化经营农业公司、集约化发展现代农业的新方法。
2.出台政策文件,规范土地流转。为加快该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激发各方流转土地的积极性,该县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麻阳苗族自治县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对土地流转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流转范围、流转当事人权益与责任、流转合同的签订与流转行为的管理等都做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特别是针对流出土地的农民和租用土地的农业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对每流出1亩耕地或山地,一次性给予20元、10元奖励;建立流地农民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购、租住房,务工就业,子女就读等制定优惠政策;有组织地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转移流地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对流转集约耕地300亩或林地1000亩以上达到一定期限且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农业公司实施“免费、贴息、奖励”等优惠政策。同时,对指导土地流转达到一定数量的乡镇和村分别给予资金奖励,用于土地流转工作经费。优惠政策的出台,不仅推动了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土地流转,而且更加激发了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国家干部职工创办农业公司集约土地的极大热情。
为确保专抓机构和专抓人员,该县设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下设县耕地流转交易办公室(均在县经管局加挂牌子)和县林地流转交易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加挂牌子);乡镇设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本乡镇土地、林地等农村资源信息的收集、发布、项目洽谈、招标、签约等工作;村组设农村资源流转信息员,由村组干部兼任,负责农村土地等资源流转信息收集、登记、申报等相关工作;制定了价格评估制度和流转交易程序,保证了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
3.规模集约土地,发展现代农业。对土地流转集约,该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的要求签订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按地块类别、等级的不同,确定好土地流转租赁价格,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将土地租金给付到位,不得侵害农民权益。在流转集约土地的方式上,该县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半年租赁即“按年分月”制。上半年农民自己种稻谷,下半年租给农业公司种延季或反季蔬菜,农业公司每半年给付一次土地租金。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全县达到2万多亩。二是长期租赁制。农民与农业公司签订1年以上土地租赁(流转)合同,农业公司一次性或分年度或分阶段给付土地租金。三是股份合作制。农民以土地入股与农业公司合作,发展种养业,经营风险共担,利益按股分成。
该县要求这些股份制农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社流转集约的土地不能改变原来集体所有制性质、不能改变农业用途、不能毁地搞非农项目建设,只能用作发展现代高效集约农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引导他们结合本地已在市场叫响品牌的农业名优特产和未来农业发展方向,确定自己发展的高效农业品种,同时,带动周边农民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该县“麻阳”牌冰糠橙、“东坡”牌脐橙、大金宝桃、金秋梨、富硒刺葡萄等水果,“富州”牌黄瓜等无公害蔬菜、优质油茶和晒红烟等富有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种植业得到了迅速兴起。同时,该县还用集约来的土地发展生态养殖。
4.推行公司市场运作,引导企业健康发展。该县对这些农业公司的指导思想是:扶持而不包办,引导而不越位。要求其完全实行“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模式,指导他们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拓展市场销售、增强经济效益,引导他们按照市场需求,确定公司生产规模、主导产品和发展方向等,决不把他们办成财政给钱给物、政府包揽产销的“空壳公司”。为了推动他们快速发展壮大,该县采取了帮助扶持和引导发展措施。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资源整合和资金投入上,都要向这些农业公司倾斜。
为引导农业公司进行规范化建设和良性发展,该县建立了考核奖励机制。由相关部门根据各类农业公司的特点和要求,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再根据考核结果,对其实施奖励。其中,对耕地连片集约达300亩以上、山地集约达1000亩以上、集约年限10年以上,从事粮食、水果、林业以及其它高效经济作物种植养殖的,纳入全县农业发展重点项目;对于有较大贡献的农业公司及其经营者,政府除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外,还给予经营者相关的政治荣誉,是国家干部职工的,予以提拔重用。
二、主要做法
2012年,麻阳县在以往土地租赁、转让等流转方式上,按照原怀化市委书记李亿龙的指示精神,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农村股田制改革试点,并取得成功。2013年在全县范围内整体推进,经营范围也从田里向山上发展。
一是制定方案,选点试点。该县在经过多次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股田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以政府引导为基础,以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企业管理为主线,以农民用土地入股成为股东参与经济实体生产经营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同担为核心,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集约,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指导思想;制定了“政府引导、部门支持,市场运作、企业管理,农民自愿、企业自主”三项原则;确立了通过股田制方式流转集约农村土地,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户与合作的经济实体共同增收致富的目标;2012年选定在江口墟镇骆子村等5个乡镇10个村进行试点。
二是坚持县领导办点制。2013年,重点加强6个农村股田制示范基地建设:即江口墟镇骆子村的880亩瓜菜生产示范长廊,绿溪口乡800亩葛根、烟叶、高粱示范基地,石羊哨乡松溪坪村水库移民生态农业开发合作社的3500亩种植、养殖基地,岩门镇黄双冲村整村推进,以村民合作为主的1500亩柑桔基地,麻阳万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高村镇的2280亩休闲农庄——万盛橙香园,兰里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区的1800亩柑桔基地。其余乡镇自建1个200亩以上的股田制示范基地。
三是出台扶持政策。为推进各农业公司和股农所经营的产业发展壮大,减少农业公司开支,增强农业公司带富股农的能力,扩大股田改革示范效应,该县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每年整合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办、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移民、农业等部门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到重点农业公司生产基地机耕道修建、生产便道硬化、库塘维修加固、水渠硬化、蓄水池与电排设施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要求农业、农村信息、交通运输、供销、商务等相关部门,为农业公司在生产管理技术、产品供求与“三农”政策信息、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服务,在产品检验检疫、产品运输、产品出口等方面提供便利,同时还将经营柑橘、蔬菜、葛根的股田制基地纳入院校农业综合服务体系,由政府出资聘请湖南农大、省农科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农技专家为基地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农业保险,对股田制农业企业经营的农产品投入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各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增强农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是引导收益分配。为促使合股公司与股农公平、合理落实经营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农村股田制改革深入持久开展,出台了《关于农村股田制改革股农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对分红监督内容和职责作出了详细规定:首先签订规范合股协议。合同中明确入股方式、期限,合股土地位置、面积、经营项目,收益分配比例、方式与债务承担,股权变动、转让与退股,双方权利与义务,合股经营的继续、终止与清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其次明确收益分配形式。确定“公司按经营效益给予股农分红,收益不予保底;公司给予股农收益保底,盈利不予分红;公司既给股农收益保底,又给盈利分红”等3种收益分配形式,因地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满足不同合股群体的要求。如湖南长青公司与兰村乡垅田村合股流转山地2000亩发展核桃产业,合股期限40年,分成比例为7:3;绿溪口乡3个村实行“保底股”:即不管公司盈亏,都要给农民每亩800元作为保底分红,超过800元之后按5:5比例分成等。同时成立收益分配监事会。监事会由全体股农选举产生,人员由公司代表、股农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股农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3/5。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审核、检查、监督、告诫、提议、诉讼等权利,要求监事对农业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日常监督,并将监督结果及时通报给农业公司和股农。收益分配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确保了农业公司财务运行的透明,使合股双方不因收益分配问题影响股田合作的深入推行。
在试点乡镇的示范带动下,其他乡镇纷纷自办试点,引进或组建农业公司尝试股田合作,发展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在全县掀起了股田制改革的热潮。目前,全县23个乡镇已引进、组建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40家,参股农民达7163户、合股经营土地3.2万亩,涉及种植、养殖领域27个农产品项目。
三、初步成效
1、发展了“四化”农业。推行股田制改革,流转集约一定数量的土地发展集约高效农业是重要的一环。该县每个试点基地以农业公司或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吸收农民加入,规模少则300亩、多则达几千亩,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对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创造了条件。因此,股田制改革促进了该县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截止今日,麻阳县引进参与股田制改革的公司有十多家,注册资金达8千多万元,各公司纷纷开展集约化管理,积极投资农田基本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如上海湘山实业有限公司麻阳分公司,在岩门镇鲁草田村建立的480亩无公害柑橘生产示范园,公司规划:一是修1条环桔园公路,方便采摘和装运柑桔;二是维修4口山塘、新修3个蓄水池和2座电排,用于浇灌柑桔园;三是对200亩劣质柑桔进行品改,全部嫁接成“锦红冰糖橙”;对100亩荒地全部补栽“塔罗科血橙”苗木;四是准备在桔园安装10盏杀虫灯、20块粘虫板,桔园全部采用标准化生产和生物防治技术。目前,已拉通了2.2公里的环园简易公路,200亩的柑桔品改项目和其他计划项目已全部完成。同时,县、乡2级对股田制改革,除了卓有成效地引导外,还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帮助股份合作农业公司生产基地新修公路4.6公里、水渠4300多米、电排站3座、蓄水池12口,维修山塘4座,品改柑桔200多亩,提供“锦红冰糖橙”、“塔罗科血橙”苗木1.6万多株。
2、增强了御灾能力。对股田制改革试点基地,通过整合涉农资金、项目集中投入建设的方式,加大了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成了一批高标准的排灌渠道,维修了一批山塘水库、溪堰坝和蓄水池,添置了一批必要的电排设施,增加了旱涝保收系数,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3、提高了生产效率。生产便道的新修与硬化,大大方便了机械化耕作与运输,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实施高标准化农业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4、增加了股农收入。股农除有保底收益、分红收入外,平时则优先返聘到农业公司基地务工,额外挣得劳务收入。男工一般为80元/天,女工一般为60元/天,股农返聘到农业公司基地,一般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
5、方便农民就近就业。外出务工,收入高,风险大。同时,赡养老人、教育孩子等家庭义务不能兼顾。参与股田制改革后,一是农民有了保底收入。如兰村乡的苗木基地,农户保底的年收入为600元/亩,股民进公司打工,领取计件工资。同时,还能经营家里责任田,照顾老人和孩子,有效地解决了家庭问题,有利于农村的长治久安。如:麻阳浅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江口墟镇骆子村的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今年,入股的农户每亩土地分红收入可达3000多元。
6、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当前,麻阳县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特别是交通不便的山后村,“空心村”和农村土地抛荒现象十分严重。如长潭乡杨柳坪村,该村辖7个村民小组,233户540人,如今全部留守人员不足200人。由于农业生产本身的比较效益低,农村留守人员劳力不足,老的太老、小的太小,只能管理村子附近的田和地,远一些的只能抛荒。因此,麻阳县采用公司加农户的形式,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入股,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对入股农户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经营,入股农户按股分红,从而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股田制改革,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劳力不足和资金短缺的问题,解决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如江口墟镇组织引导麻阳浅宇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麻阳金土地绿色农业专业合作社在骆子村流转集约土地450亩,其中300亩用于发展葛根、100亩发展果蔬、50亩发展高标准大棚蔬菜。100亩果蔬、50亩高标准大棚蔬菜由公司和股农分别按纯收入7.6:92.4、7.3:92.7的比例分红,300亩葛根由合作社和股农按纯收入75:25的比例分红。岩门镇引进的上海湘山实业有限公司麻阳分公司,在鲁草田村流转集约土地480亩,建立无公害柑橘生产示范园。该村32户农户124人,都与公司签订了入股合同,亩产4千元以上的收入部分,公司与农民按2:8比例进行分成等等。短短的八个月时间,全县乡镇试点的入股田地总面积达1.18万亩。从全局上看,麻阳县的股田制改革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
四、存在的不足
1、管理欠规范。目前,麻阳县的股田制公司和合作社已经发展到十余家。但是,一是大部分公司刚注册成立不久,农业生产的管理经验缺乏,资金实力欠雄厚。从资金投入到生产管理,从产品加工到宣传销售等,没有几家能拿出成套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管理粗放,实行精细化管理难度大,而农业生产是最讲究季节性和时间性的,一旦错过农时,耽搁的就是一年阳春。如去年,大桥江、锦和等地葛根生产,亩产量只有千多市斤,而原来我们宣传的是亩产会有4千多斤。由于没有标准的管理规范,究竟是种苗出问题了?还是生产管理没有做到位呢?是土壤环境问题?还是气候农时问题呢?我们虽然做了一些跟踪调查,至今还是没有找到明确肯定的答案。但公司应该即时给农民兄弟和当地政府做一个交待。由于公司资金缺乏,项目责任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难兑现,责任人老是回避农户,留下一些烂摊子。问题最终还是由政府出面,进行了协调解决。二是部分合同缺乏法律效力。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是耕地,从1998年起,延长30年,到2028年承包到期。部分合同的合作期限签订为40年,超过了法律规定。2008年,中央紧急叫停了重庆“股田制公司”的推进,专家们提出了以下担忧: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一旦经过股权转让,则非农村集体成员也可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与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发生冲突;其次,一旦入股企业破产,土地使用权则可能用于偿还债务,农民面临失地风险;还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不超过 50人,而农地入股的公司股东大多超过百人。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与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冲突。麻阳县的股田制改革同样面临着这种情况。
2、制度欠完善。目前,麻阳县的股田制公司和合作社,大部分“三会”制度不健全,或欠科学。除上海湘山实业有限公司麻阳分公司外,大多数只设置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理事会),没有设置监事会,或监事会徒有虚名。一方面监事会的人员构成比例,入股农户和当地政府人员比例缺乏明确规定。这从法律上讲,农民的意志难以体现,农民的利益就难以保障。另一方面,监事会的职责也没有进行明确划分。使得生产经营销售分配各环节产生的风险,难以得到有效防范。另外,某些开发有限公司,在葛根收购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搞非国民待遇。收农户的产品是1.6元/斤,收上海湘山实业有限公司麻阳分公司的产品是1.1元/斤,据乡镇分管领导反映,去年,在麻阳县葛根生产中,湘山的产品质量是最好的。难道其中还有什么猫腻不成?
3、监督欠科学。政府的角色定位,不仅仅是宣传引导和服务者,还是公司健康发展的监督者,项目风险的评估者和预警员。目前,在麻阳县的股田制改革中,一方面,准入门坎低。对公司资质、项目责任人的资质评估,有点宽松。如:大桥江的葛根生产项目责任人跑了,他同公司签合同,农户与责任人签合同,农户入股的保底租金和劳务工资他都没有支付,经政府协调,由虹瑞湘葛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和工资,农民负责收挖葛根。今后,我们政府和公司要思考:如何防范类似的风险?另一方面,保障手段疲软。对公司大的运作缺乏有效监管。麻阳县的股田制改革制度中,当地政府对公司和合作社的资金链衔接情况、财务运作和利润分配情况、生产项目的选择调整情况等监督,尚无明确规定,缺乏有效监管。这并不是要干涉公司和合作社的正常运作,而是要防止别有用心者挂羊头买狗肉,防范他们钻政策漏洞,套取银行和国家项目资金、改变土地用途,甚至卷款潜逃等重大风险。
4、技术欠成熟。在当前的股田制改革中,各乡镇引进的项目品种,有部分是新的品种,公司在当地的地理环境中,没有形成成熟的生产和加工的技术规范。葛根、核桃也好,金银花、刺葡萄也罢,各基地都处在试验阶段,亟待总结出试点经验。而现阶段,有些公司在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方面,还存在投入不足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农业产出效益,伤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大桥江刺葡萄生产基地,一些承包农户,因管理技术缺乏,刺葡萄的产出率不足丰产户的50%,品质也相差悬殊。
5、分配欠公平。一是从综合效益来看,农民享有的分成比例较低,特别是缺乏劳动力的家庭,入股的收益水平难以确保生活条件的改善。如白泥田村基地有300多亩山地,入股农户45户,准备发展金银花、塔罗科血橙和猕猴桃各100亩,公司与股农分成比例是9:1,塔罗科血橙和猕猴桃的生产,都要两三年后才挂果,对于户均只有6.67亩入股土地的家庭来说,保底收入是多少呢?二是个别农民“被股田制”。村子附近成块的良田,多为秧田,是公司和农民耕种的共同需要,因公司必需集约经营,不可能留下插花地,这些村民只能是“被股田制”。如:公司的保底年收入只有600元/亩左右。目前,麻阳县农村家庭通常为五口之家,户均4亩多农田,离村落较远的1亩多田,基本成抛荒状态,1亩多的天水田,公司也不要。公司把1亩多的良田收了进去,村民能心甘情愿吗?五、六十岁的老农,做田做习惯了,到公司去他能做些什么呢?他们今后的生活,靠那保底的千余元钱吗?答案显而易见。
6、公司“私”而不“公”,农民利益难保障。入股后的农户,土地经营权姓“公”不姓“农”, 命根子把握在公司手中,农户在生产和利润分配中都要听公司的,农户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虽然我们为农民描绘了美好的愿景,但隐忧不能完全杜绝,公司的生产目标能实现吗?公司的日常开支是否真实?入股农户的即得利益能否有保障?“公司+农户”这种模式决定了众多农民就只能获得农业生产环节的微薄收益,而农村金融、农产品加工、营销、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等环节的利润被公司占有,产业化程度越高,农业生产环节的利润越低,“公司+农户”的结果必然是农民收入越来越薄,公司收益越来越厚。排除隐忧,强化保障。我们有何良策呢?
五、启示与建议
(一)启示
作为试点的麻阳股田制改革,时间虽短,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其经验和教训,对我们今后的实践和股田制的推广,具有十分珍贵借鉴意义。
启示一:农村股田制改革一定要坚持基本原则, 即“政府引导、部门支持,市场运作、企业管理,农民自愿、企业自主”。实践中,要把这六项原则落到实处,绝不能阳奉阴违、知行悖离。
启示二:农村股田制改革的目的是:通过股田制方式流转集约农村土地,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户与合作的农业公司共同增收致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启示三:农村股田制改革要牢记四个要素。一是农户要以地入股,二是要按股分红,三是要能解决就近就业,四是条件要成熟,即农户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要低。这四个要素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整体。
启示四:农村股田制改革要确保农户与公司的双赢,特别是要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切实保护好农户的利益。入股后的农户,在生产和利润分配中均处于弱势地位,应建立健全监督和保障农户利益的分配机制。如地方财政的扶持补贴政策等。
启示五:农村股田制改革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系统科学评估公司和企业资质,要适当提高准入门坎,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和点聚集效应。在资金技术、内部管理、销售渠道、市场份额、发展前景、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要有明确的引进标准和要求。
启示六: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项目引进,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工作方针,严格、系统和科学地进行可行性评估,注重对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的保护,努力提高项目引进的经济社会效益。二要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方式,要兼顾长远利益和社会效益。要科学控制规模和进度,不能盲目追求规模效益和眼前利益。
(二)建议
股田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是期望通过股田制方式流转集约农村土地,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户与合作的经济实体共同增收致富。在此过程中,我们更要防止出现对农民利益的再次掠夺,或加剧贫富两极分化等问题的发生。为此,我们就必须及时、有效地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构建科学的运转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科学协调各方利益,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
建议一:要严把公司引进关。政府要协同财政金融和业务技术监督部门,严格审核公司的实力、资质,对引进的项目,要组织涉农部门的专家,作可行性分析评估。尽量降低、减少引进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办的‘土地股份公司’只准成功,不许失败。”社会风险太大,要尽量规避。
建议二:要建立健全监事会制度。监事会必须拥有决定权和否决权。监事会的成员,由所有股民推选,本身必须是拥有股权的股民。监事会成员,通常应定在七或九个比较合适。太少了,不能集思广益,太多了,又不容易统一意见,会造成不必要的扯皮现象,影响公司的运作效率。公司出资最多的前三名股民,是监事会当然的成员无须选举。另外六个成员,当地政府应该占有一个名额,其余应由农户代表担任,同时应每两年轮换一次比较妥当。公司的重大决策,应当由三分之二的监事会成员,签署书面同意意见才能生效实施。
建议三:在广东佛山召开的2011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土地学会理事长王世元表示:“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抓紧完善现行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凡有条件的地方,鼓励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这是最新的“股田制”改革的政策信号。我们要做的是:积极使已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要尽快补全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手续。同时,既然搞的是改革试点,那就要适度控制入股规模。
建议四:农民的整体利益一定要得到保障。公司和企业的经营目的是利益最大化。当公司有超额利润时,有可能给农户平均社会利润;当公司获得平均社会利润时,有可能给农户保本微利;当公司只能微利或亏本时,就有可能把风险全部转嫁给农民。葛根生产的教训难道还不能使我们提高警惕吗?要努力争取农民利益,力争提高农户的分成比例和保底收入。同时,保底收入应与当地物价的增长幅度进行挂钩,随行就市地逐年提高。也不用到40年,如果过了几年后,还是每年600元/亩的保底价,这个公司还能和谐地办下去吗?
建议五:要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政府应硬性要求,各公司要增强抗风险意识,必须监督公司进行农业生产保险,切实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贺雪峰对失地风险非常担忧。他认为,农业生产是靠天吃饭的产业,不可预计的风险太多。以卖断若干年承包经营权为基础的土地流转,事实上是一种不可逆的土地流转,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获得一些现金后进城,这些进城农民事实上不再可能回到村庄,因为他们已经不再能随时取回已经流转出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例如最近经济大萧条引发大量企业破产,大量农村打工者不得不回家,如果他们没有了土地作为退路,后果很难想象。”因此,防风险应有硬措施。
建议六:重庆“股田制改革”被叫停,在相关报告上,温家宝总理批示:要求先行实施“股田改革”的省市,要探索以土地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此,麻阳县的股田制改革,一定要真正落实因地制宜的工作指导方针,在股田制试点改革中,一是在形式上不搞一刀切,条件成熟多少,就发展入股多少,基本原则是农民自觉自愿。长期以来,地方政府、村集体习惯于代替农民进行决策。本次股田制改革以赋予农民更为充分权利的方式,要求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自己,要尊重农民,尊重农民处置土地的权利。二是多鼓励尝试“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政策上应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积极探索合作社模式,特别是股权单一、生产要素合作、股份混和、股权转租及股份参与等多种模式。如吕家坪镇向阳村尝试的蔬菜生产合作社,大桥江乡尝试的高山冷水田优质稻生产合作社,政府都应该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政府要巩固以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村民自治组织及其经济基础,又要扶持农民发展以金融合作为核心的生产、加工、运销、消费合作组织及其经济基础。三是要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我党在农村最大的经济任务,就是扶持新农民组织的新合作经济发展壮大;党在农村的最大政治任务,就是巩固新农民组织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村民民主自治制度。无论是股田制改革也好,其他的综合改革也罢,农民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农民的利益不能受损害,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