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构性的角度理解农村社会管理所面对的困难,有助于在总体上把握优先次序。本质上,农村社会管理的困境是由于孤立地肢解了这一整体,表现为结构性网络的碎片化。在行为逻辑上,产生这一难局的原因是通常采取“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没有充分利用结构性思维,社会管理整体性不足,被分割到彼此少有联系的局部状态之中。那么,与农村社会管理相联结和结合的诸要素之间关系的复杂网络是一种怎样的状态?比如,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秩序与社会认同、社区建设与村镇规划、农村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交通与公共事业等基础设施、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等,这些不同结构性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是否存在“共时性”的逻辑?唯有把握一系列问题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才能够提升农村社会管理的绩效水平。本文试图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把这些结构性问题作以区分,并试图厘清这些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为农村社会管理的展开提供建设性的思路。
一、农村社会管理的价值归宿是核心
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是指事物的规定性和本质,是不同事物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性质和能力。相应地,社会管理的价值就是指各要素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机制性作用与潜在性功能,其性质在相互影响和相互统一中体现出来。在当下实践中,农村社会管理的价值取向有远离中心的边缘化倾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持农村稳定的价值。这是根据事物“有用属性”做出的判断,源于政治发展的现实需要。“稳定”是“秩序”的代名词,是任何政体都致力追求的政治状态。表现在农村社会管理上,“稳定的价值”意味着存在“不稳定的可能”:我国的改革开放对于农村发展的拉动作用有限,非但“重管理轻服务”的痼疾并未有所改观,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城乡二元体制反有强化的趋势,公共服务的公平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存在着引发社会对立的隐患性矛盾。再加上利益多元化与效率导向的发展观使得社会公正问题被延后,带来了很多社会负效应,社会问题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大任务。无疑,社会管理追求“稳定价值”是自然的,但价值的结构性地位同社会管理的功能没有体现相合性,尤其是没有解决“为什么”和“为了谁”的目的指向问题。
第二,社会存在的价值单一化。社会管理作为政治治理的结构性要素,其地位表明了存在的价值,缺乏社会管理的农村治理便不是全面的整体性治理。按照系统论的逻辑,社会管理子系统为必需的结构,否则无法实现资源输入和输出,社会功能便是残缺的。值得一提的是,社会管理的这种“存在价值”仅仅是针对政治治理体系而言,强调治理结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既不涉及与其他系统要素之间的关系,也不涉及“为什么”和“为了谁”等目的指向问题。因此社会管理的存在价值是结构性的,涉及主观与客观的结合与构造,而农村发展却是整体性的,既需要整合社会结构,也需要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设计和规划农村社会管理,否则社会管理的存在价值便会大打折扣。
第三,规制价值的片面化。社会管理不仅仅要依赖正式法律制度的强制性约束机制,因为社会管理的关键是人对社会事务的管理,与人相关的信念、理想、规范、标准、关系、倾向、爱好、选择等,都能够在管理过程中时时处处起作用,对管理者和社会群体起到指导思想、支配行动的作用。尽管这一观点仍然属于“有用”范畴,但对人的关注已经显现出来,工具理性得到彰显,目的是克服农村发展中的外部性。在实践中,农村社会管理的规制体系出现了碎片化的现象,不但存在规制不力的消极性,而且广大村民也有罔顾规制的倾向。因此,如何通过制度整合秩序成为农村治理的关键之一。
第四,农民主体价值的缺省。这一观点凸显了价值的核心本质,即人的价值属性问题。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归根结底,人是社会管理的目的指向,管理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体现人的平等、服务于人的发展。把人作为价值结果,不但要求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组织的关系,还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整体性发展的路径。
无疑,在这个社会管理价值取向中,农民的主体性价值最具有主观能动性,是农村社会管理价值取向的核心。农民作为社会管理价值的核心和归宿,扮演着社会管理的协作者、参与者及受益者的角色。
二、公共文化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如何定位
作为公共服务的有机构成,公共文化已经被纳入到社会管理体系之中。在经验的层面判断,农村社会管理中存在着偏重物质文明建设的倾向,再加之政府作为不力,农村文化建设长期处于滞后状态。在政治治理的角度,这是由于我国基层绩效考核机制采取了不甚科学的量化管理使然,自上而下的绩效考核大多以物化的成果为标准,客观上诱发一些官员热衷于建设物化的实体,否则政绩不容易体现出来。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物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强制性的行政主导特征越来越明显,否则乡镇领导干部将受到问责:不但道路、通讯、卫星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硬化工程”需要问责,而且学校、图书室、卫生院等公共事业等硬件工程,也都有指标和进度考核。无疑,这些“政绩工程”能够满足农村社会管理的需要,有些甚至是农村急需的。但是,当这些工程同政绩挂钩的时候,便难免会走样,难免出现重形式而轻内容、重载体而轻实质的悖论性结果。
这种倾向同农民自己的物质建设取向产生了“共鸣”。有些基层政府为了村容村貌号召村民参与建设自己的家园,行政命令与经济刺激加速了农民建房的积极性。当下,大多数农民外出务工,每年春节才回家一次,他们把挣来的钱用于盖房、买家具,而用于文化生活的投资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当下,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新型空壳化现象,一边是造型现代化的小楼房,一边是由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彼此相互映衬,特别在建设过程中,农村是轰轰烈烈,热闹非凡。但由于大多数青壮年平时并不在家,农村又缺少足够的文化生活。村民的文化生活基本是以电视为主,有些村民因为文化贫瘠而接受了邪教(农村的宗教信仰也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快速发展的态势),还有些人因为无聊开始赌博,这已经成为农村非常普遍的现象,对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了新课题。
农村的公共文化建设正在出现断裂的非连续性,由于对公共文化建设的认知存在片面化现象,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目标不确定。在农村,农民的文化生活的匮乏是体制的。大多数农村的乡镇级文化站基本没有办公地点,社区普遍缺少图书馆,村级的文艺队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偶尔出现的“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要么因为内容高雅且脱离农村生活被拒之千里,要么因为周期太长显得杯水车薪。政府动员下的文化资源发掘政策,多集中于尚存的传统文化的层面,公共文化建设流于工程性的整理,客观上造成农村文化产品比较单一。比如,在有些农村地方的乡土文化、民间艺术、地方曲艺、乡村文学、传统工艺等,基本构成了农村公共文化的主要内容体系,民间自发成立的票友会、剧团等群众性自组织,还没有成为丰富社区文化的主力军。总之,农村公共文化的结构是不完整的,如果不能尽快加以纠正即将出现文化断层。
当下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偏离公共文化核心的最明显表现是鲜有倡导公共精神。一定意义上,公共文化的核心结构是村民的公共精神,整体性治理所强调的文化整合有赖于公共精神的养成与内化。其中,以规范、信任、网络为要素的社会资本影响最为明显。比如,不同社会资本存量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功能差异显着,特别是在利益协调、矛盾化解、排忧解难等方面,文化的整合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在社会资本的框架下,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着四大任务:一是农村社会组织的发育与成长,既要有增量的发展,也要有存量的提升与积累,根本目标是促进社会管理的自主性;二是农村非正式制度的改造与利用,既要破除不合时宜的滞后制度,也要适时发掘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的各项积极的非正式制度,比如新式村规民约等;三是缔造符合新时代特征的农村信任关系,让和谐的人际关系成为农村发展的润滑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冲突与社会排斥;四是营建农村社会关系的新网络,把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宗族—亲属等传统网络拓展开来,缔结围绕公共生活和现代交通通讯技术形成的新网络关系。比如,在部分地区的农村,互联网的接入开辟了农民对外联系的虚拟化空间,他们在卖出农产品的同时,也建立起包括物流在内的新网络关系。总之,农村社会力量的成长与壮大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蕴含政治、政治国家与社会相互依存的结论,即社会的发育与成长是农村治理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