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3年,东安县抓住国家、省、市推进支农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契机,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为平台,大力整合支农资金9600万元,重点建设18万亩优质稻核心产区,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宣传发动到位。县里及时组织召开由各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支农资金整合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和传媒宣传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宣传支农资金整合的重大意义,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各单位真正理解整合财政资金是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重要举措,资金的分配与监管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权利,克服惯性思维,消除疑虑,变“要我整合”为“我要整合”。同时,通过电视报刊、张贴项目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等方法切实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宣传到村、组、户,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有效地保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到位。县里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财政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农业的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委、农办、财政局、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林业局、水利局、劳动局、交通局、国土局、建设局、民政局、规划局、粮食局、卫生局、环保局、农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安县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协调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东安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监督、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项目的资料收集、档案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同时,县里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的重要业绩考核内容,确保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三、源头整合到位。在预算编制环节,对东安县现行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分类,将与优质稻产业相关的专业资金进行整合,搭建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平台。在规划环节,与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相互对接,联动规划。在申报环节,自下而上对口申报相应专项资金,落实“打包申报”项目,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整合,定向集中投入。
四、监督管理到位。一是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建立并推行“项目八制”管理模式,抓好项目监管,实行建设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设立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是项目绩效考评。建立《东安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对财政资金的决策、实施和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价。通过多方位的问效与问责,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推动资金结构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