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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怀柔区低收入农户监测情况浅析
添加时间:2014-02-14 20:04    来源:点击:

  按照北京市统一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750元确定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户数占全村总农户数60%以上的确定为低收入村),本年纳入怀柔区监测的低收入农户涉及到全区14个乡镇,28309户;共61个低收入村。

  一、低收入农户的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底,怀柔区14个乡镇284个村中,低收入农户监测涉及276个村,低收入农户28309户,占全区70243农户的40.3%;涉及人群61851人,占全区153109人的40.4%。其中60岁及以上老人22282人,占低收入人群的36.0%;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数为31830人,占低收入人群的51.5%。

  (二)收入情况

  全年实现家庭可支配收入56950.3万元,其中报酬性收入32410万元,财产性收入1400.8万元,转移性收入15500.3万元,家庭经营净收入7639.2万元,分别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6.9%、2.5%、27.2%、13.4%,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9207.4元。家庭可支配收入的近六成来源于报酬性收入。

  (三)低收入户、村逐渐减少

  一是全区28309户低收入农户已脱贫16633户,脱贫率58.8%,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11346.5元;未脱贫11676户,占41.2%,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5584.74元。二是整村脱贫的20个村,占全区监测村的7.2%。本年度,61个低收入村中,已有50个村摘掉低收入村的帽子(即低收入户占全村农户比例已经低于60%),这说明全区还剩11个低收入村。

  (四)低收入农户区域布局情况。

  全区监测的低收入农户28309户,山区有16188户,平原有12121户,分别占监测户数的57%和43%。近六成的低收入农户分布在山区镇乡。61个低收入村中,山区的低收入村是46个,占低收入村总数的75%,低收入农户8650户;平原地区15个低收入村,占低收入村总数的25%,有低收入农户2800户。

  二、增收原因分析

  (一)环境整治工作拉动报酬性收入大幅增高。

  为迎接APEC会议在怀柔召开,全区上下掀起环境整治高潮,同时市、区、镇共同出资进行环境治理。同时一事一议政策的落实,也为开展一事一议工作的村带来了村级发展和村民就业的机会,通过一事一议开展的道路硬化、环境美化、水渠治理等工作,各镇村就地解决用工问题,增加农民务工收入。主要体现在九渡河镇的九渡河、吉寺、东宫、黄坎、黄花城等村;渤海镇的铁矿峪等村、雁栖镇的陈各庄等村;怀柔镇的甘涧峪等村。

  (二)林权改革带动财产性收入增高。主要体现在怀北镇、渤海镇、喇叭沟门乡、琉璃庙镇。怀北镇的椴树岭村发放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

  (三)政策给力牵动转移性收入增长。2013年1月起全市低保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60元;女年满 55岁,男年满60岁无社保老人领取的福利养老金补贴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从而实现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四)怀长路改造项目所发放的征占地补偿款,提高了沿线村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五)家庭经营净收入中的一产收入季节性增长,主要体现在桥梓镇、渤海镇和九渡河镇的核桃、板栗的增产增收。另外,琉璃庙镇的孙胡沟村、碾子湾等村养殖业和果树增产,也是增加一产收入的来源。同时沟域经济发展带动三产增收:随着怀柔沟域经济迅猛发展,旅游接待服务规模化水平逐步提高,参与到民俗旅游、采摘、商饮业的农户逐渐增多,带动旅游综合收入增长。如雁栖镇的不夜谷、渤海镇的夜渤海及栗花沟、琉璃庙镇的白河湾、双文铺、九渡河镇的西水峪等村旅游业的发展,成为农户增收致富的助推器。

  三、制约增收原因

  (一)文化程度偏低,难以谋求高薪职业。

  监测数据显示,低收入人群普遍学历偏低,受其影响从事低薪工作者较多,自身条件成为影响其增收的限制性因素。

  (二)老龄独居者比例高,缺乏劳动能力。

  低收入农户中的老年户有11158户,占监测户数的39.4%,这些低收入户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主要以养老金和子女赡养费为收入来源,部分村还根据村自身经济情况另发放数额不等的养老补贴。没有劳动能力和养老金偏低是制约老年户增收的主要瓶颈。

  (三)低收入农户中由于有伤残病学等需要特殊照顾的人员,致使有劳动能力人员难以外出就业。

  四、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政策,拓展就业空间。

  一是加大力度促进转移就业。提高报酬性收入已然成为当前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主要渠道。一方面应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吸纳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另一方面继续大力开设像保洁员、水管员、村邮员等公益性岗位。因为公益性岗位工作难度不高,可以为部分年龄偏大、轻微残疾人或者是学历较低者等提供就业机会。二是鼓励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就业,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同步落实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等工作待遇。三是加强低收入家庭创业政策扶持,宣传自主创业理念,对低收入家庭进行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对低收入家庭创业给予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低收入家庭创业。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扩大就业渠道、拓展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特别是低收入群体要优先照顾,从而保证纯农户、无工作、低保户和特困户等原因致贫困户的就业问题,提高其收入水平。

  (二)推动社会力量帮扶,带动农户致富。

  一是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低收入村结对帮扶,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市场化机制,依靠产业扶持、吸纳就业等方式推动低收入村整体增收。二是积极引导市民家庭与低收入农户开展一对一亲情帮扶结对活动。三是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产品,充分发挥农村能人、种养大户、民营企业为主的致富示范和帮扶的作用。农村先富起来的能人,对低收入户的增收具有极大的示范作用,而民营企业应大量吸纳当地劳动力进企业使他们得到稳定收入。有条件的企业也应吸纳部分残疾人员,让他们能自食其力,解决生活问题。

  (三)对于老龄化人口和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群,在产业帮扶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提高无保障人群的补贴标准、加大资金直补力度更能切实推动低收入人群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