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江西省土地流转步伐加快、矛盾逐渐增多的趋势,江西省农业厅及早谋划,积极推动,切实加快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机构基本健全、人员基本到位、制度基本完善,通过调解仲裁,有效维护了农民权益和农村和谐稳定。截至10月底,全省今年共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843件,有效调处779件,调处率达92.4%。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要求各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稳定土地流转关系。今年,省政府再次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列入全省综治工作予以考评。各地纷纷成立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全省所有涉农县(市、区)均成立了仲裁委员会,南昌市和新余市还成立了市级仲裁委员会。今年,江西省积极争取中央项目资金2250万元,用于乐平市等45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投入配套建设资金598.2万元。
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管理办法,制定并严格实施《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工作方案》。省农业厅联系省信访、司法部门,对农民反复上访或诉讼的案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关档案材料进行认真核对,结合相关政策,有效解决了一部分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障问题,避免案件仲裁、诉讼受理相碰撞或裁决结果与判决结果相冲突的情况。各地对一些历史遗留突出问题或难点问题,基本形成了由市、县农业部门共同协调、镇村调解部门联合调处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