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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扶贫办瞄准贫困户 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添加时间:2013-10-14 10:20    来源:点击:

  重庆市扶贫办紧紧围绕今年5万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目标任务,集中力量扶贫攻坚,截至目前已分两批下达扶贫搬迁计划2.96亿元、3.7万人,区县扶贫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

  一、逐村逐户规划落实任务。严格按照“八步四公示”的程序,坚持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作为主要搬迁对象,做到搬迁计划落实到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到区县、产业发展落实到村、搬迁户数落实到家庭、对口帮扶落实到贫困人口“五个落实”。区县扶贫部门与有关部门和乡镇一道,进村入户宣传政策、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辖区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安置点选址、风貌特色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强化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巫溪县通过调研摸底,建立了准确详实的搬迁对象信息库;南川区分片召开群众搬迁动员会,挨家挨户上门调查,全面掌握贫困户搬迁意愿。

  二、千方百计筹措补助资金。突出扶贫搬迁这一硬任务,调整专项扶贫资金结构,确保每年专项投入4亿元以上。产业扶贫资金、雨露计划资金重点保证扶贫搬迁的乡村旅游、产业培育和搬迁贫困户创业就业培训。东西协作、中央机关定点扶贫、集团和“圈翼”帮扶等社会扶贫资金的80%,用于扶贫搬迁等到人到户帮扶。黔江区在市级补助基础上由区财政每人再补助2000元;丰都县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南川区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的5%配套工作经费。

  三、分门别类实行差异政策。为确保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真正搬得出来,各区县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差异化补助制度。忠县对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分别按每人10000元、12000万元标准进行差异补助,对其他搬迁户则按每人6000万元予以补助;黔江区对农村低保户、建卡贫困户按户补助2.5万元,并对特别困难户实行兜底补助;南川区对地灾范围内搬迁贫困户纳入“金土工程”,每人增加补助5000元;奉节县通过互助合作协会和创业协会借款、小额贷款贴息等办法,为搬迁贫困户提供资金支持;有的区县探索建立党员干部、社会爱心人士与搬迁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让贫困户享受特殊关爱。

  四、深入基层抓好过程监管。加强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三个不走样”,即:抓好对象遴选,确保搬迁对象不走样;抓好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不走样;抓好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不走样。加强扶贫搬迁考核,纳入区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考核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与计划指标挂钩,与区县扶贫工作实绩考核挂钩。由办领导带队,深入扶贫搬迁重点区县检查扶贫搬迁启动和实施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