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温室龟鳖养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矛盾日益突出,面临的市场风险不断加大等问题,浙江湖州市全面落实四项措施,确保龟鳖产业的健康发展。一是严格控制养殖总量。
对温室龟鳖养殖密度大、管理水平低、环境污染重的乡镇,下决心关掉一批、转移一批、提升一批,努力提高环境承载能力,确保到2015年,全市温室龟鳖养殖面积控制在400万平方米以下。
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温室龟鳖养殖技术操作规程,普及无公害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温室-外塘”二段式养殖模式,提高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同时,指导有条件的重点乡镇建设生态养殖园区,引导养殖户进园区。
三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县区为单位、乡镇为主体”的治污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养殖户的治污责任。因地制宜采用“集中收集接入污水管网”、“养殖场生态循环”等多种形式,加大废水治理力度。
四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设立统一举报监督电话,全面追查各类违规建造龟鳖养殖场、违规排放污水废气行为,坚决查处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养殖场违章建设和违法排污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