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拟于“十二五”期间建成1家省级水产良种场、3家市级水产良种场及8家区级水产良种场,水产良种场的认定和扶持相关办法现正公示中,5月30日前市民可提意见。
近日,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公布该区《水产良种场认定和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该局水产科工作人员介绍,出台此《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水产苗种生产的管理,建立完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并提高全区的水产良种质量和生产管理水平。
《办法》提出,凡在高明辖区内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备良种选育和良种良法推广能力,有一定规模及生产能力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均可提出区级水产良种场资格认定申请。
水产科工作人员介绍,区级水产良种场项目扶持资金每场安排不超过10万元,市级水产良种场项目、省级水产良种场项目以及国家级水产良种场项目则按1:1以上的比例落实配套扶持资金。(李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