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怀化市农机局
2007年农机监理部分职能及部分农机监理人员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后,农机执法队伍受到削弱,执法质量日益下降,近几年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更使农机部门的形象受到影响。如何化解这些不利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整队伍,塑造农机部门全新形象,这是摆在怀化市农机局党组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经深入调查和慎重研究,市农机局党组决定将2013年确定为怀化市“农机行政执法质量年”,以“质量年”活动开展为载体和平台,切实规范农机执法行为,增强农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质量和队伍素质,从整体上提升怀化农机依法行政水平,锻造一支能打硬仗的农机铁军。 开展“农机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人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该局制订“质量年”方案突出教育、培训和规范、引导,“教育培训为先,规范引导为要”。方案明确要求市县两级农机局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全年不少于2次,执法人员专题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创新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培训方式,组建怀化农机法制讲师团,要求各县市区局配合市局组织一次农机法制巡讲。市县农机局各开展农机执法办案业务、案例研讨及案卷文书制作培训1次以上,组织开展执法案卷点评会各1次以上,年底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评选优秀案卷和示范案例;在规范、引导方面,除了农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支付等工作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制订的工作规范外,市局政策法规科着手编制农机行政执法规范手册作为补充,内容包括案卷文书制作的规范、执法检查的规范、执法程序的规范、正确适用法律的规范以及适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农机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各一套。通过规范、引导,确保农机执法质量。针对部分县市区农机部门对违反农机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案缺失,没有树立起农机执法权威的实际,方案把加大农机依法办案作为重点,要求本局各执法机构办理适用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不少1件,通过市本级办案示范来引导、带动县市区农机部门执法办案,方案规定各县市区农机局办案不得少于5件,在办案质量上要求适用法律正确,主体、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合理,案卷文书制作规范,确保所办案件在引发行政诉讼时不败诉,引发行政复议时不被撤销。 为了确保“农机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该局还配套制订了“质量年”活动月事历,将各项工作及任务分解到每个月,并采用 “调度+调研”的手段抓落实,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进展调度,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下到各县市区及一线进行调研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困难及时予以帮助解决,及时发现推介活动开展中的工作创新和先进经验,以推动面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