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娄底市畜牧水产局
娄底市畜牧水产局加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兽药、质检、防监等部门,着力从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一是加大宣传,齐抓共管,拉紧联合监管的“安全网”。通过网络、报纸、免费培训、横幅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食品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在养殖经营企业及群众中普及质量法律和法规知识,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和民众知情、参与意识,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消费者现场监督。公开曝光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形成 “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群众自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制度,源头防控,拧紧各个环节的“安全阀”。严格执行生猪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进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监管对象登记备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加大投入品和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做到“有出必检、有宰必检、有过必检”,实现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全覆盖,确保病死畜禽不上市、不流通、不食用。并依法对农贸市场、超市、定点屠宰和养殖业投入品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畜产品“瘦肉精”、“蛋白精”、“三聚氰胺”的拉网式专项检查。从源头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劣兽药、饲料以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监控。 三、加强协同,明确责任,绷紧生产经营的“安全弦”。加强市县本级畜牧、水产、防监、饲料、兽药、质检等质量安全监管成员科室的沟通、配合,各司其职,共享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发现问题隐患能科学评估,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加强与公安、经信、工商、商务、质检、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食药等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联合监管;及时移交相关案件,切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工作。对违反者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取消奖励和补贴资格并对情节严重的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构建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由“不准”向“不敢”转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