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沅江
为做好沅江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市政协牵头,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市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草尾、黄茅洲、泗湖山等三个镇,采取实地查看,个别走访和座谈讨论等形式,对目前沅江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现状,发展趋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建议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沅江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沅江全市总面积为2177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芦苇场。人口75万,其中农业人口约占60%。总耕地面积85万亩,截至2011年12月底止,土地流转面积为34.9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1.11%,其中信托流转面积为3.6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0.3%。从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态势来看,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被动的自发流转向主动的有序流转方向转变;由传统农业的小块经营向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方向转变;由比较单一的生产模式向多种经营的方向转变。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特点: 1、流转规模越来越大。从经营的土地面积来看,50-100亩的620户,共4.62万亩;100-200亩的有426户,共3.46万亩;200-500亩的120户共5.41万亩;500亩以上的46户,共4.12万亩。从经营主体来看,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1.44万亩,流转给龙头企业的有1.99万亩,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的有2.94万亩,农户之间进行小面积流转的有28.09万亩。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为2008年的3.58倍。 2、流转行为更加规范。过去,不少农户采用“口头协议”进行自发流转,既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也未履行必要的手续,给后来的土地纠纷留下了许多隐患;有的村组直接充当土地流转主体,存在“反租倒包”现象,有损农民的意愿和利益;有的签定的合同内容不完整,条款、标的不明确,与现行的法规相冲突等等,所有这些给土地流转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2011年以来,在市、镇、村各级组织的积极引导下,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放活了经营权,流转合同由流转对象与农户直接签订,土地流转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特别是草尾镇专门成立了“农村土地托管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制作了《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信托合同》、《土地流转授权委托书》文本,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3、流转形式多种多样。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输出劳力,转包土地。青壮劳力外出务工,把自己的承包地委托给亲属、邻居或者专业大户经营,既未荒废土地,又有一定的流转收益。二是联合经营,入股土地。大多采取专业合作社的形式,统一生产相同的产品,有利于产品集中外销,提高商品率和经济效益。如南嘴镇西畔山洲村有机农业合作社,泗湖山镇平塘岭村福田蔬菜专业合作社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三是专业生产,集中土地。如阳罗镇天隆米业流转耕地3000多亩建立优质水稻生产示范基地。大地药业流转山地发展枳壳产业。四是招商引资,租赁土地。如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卫兵,原来从事建筑和房地产开发,有了一定的经济势力,2000年开始投资900多万元,在草尾镇通过信托流转的方式承租了1536亩土地,从事蔬菜生产,其中大棚就有260多亩。目前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4、流转效益明显提高。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增收增效”的目标。流出土地的农民和经营土地的大户(企业)达到了双赢的目的。目前,沅江土地流转的价格为每亩500-600元,加上各种补贴,流出土地的农民大约每亩可以获得600-800元的净收益。此外,还可以就近务工,每个劳动力的年收入在15000-20000元不等。据对草尾镇乐园村的调查统计,农民土地流转后的收入相当于土地流转前的两到三倍。同时,通过土地流转,带动和培植了一大批农业产业大户和特色生产基地。目前全市已形成了60多个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涌现了如草尾胜天、乐园、挂角的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南嘴镇的有机柑桔基地,阳罗、四季红镇的十里西瓜带,草尾、阳罗、千山红的优质稻米产业带等,从而大大提升了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二、沅江在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1、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沅江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工作高度重视。早在2011年初,就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一名市委常委和一名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沅江市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经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了沅江市土地信托流转服务中心,市政府从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土地流转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2、联系沅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自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的意见》、《沅江市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方案》、《沅江市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明确提出涉农资金、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片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草尾镇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促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各项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工作的开展。 3、努力办好实点,确保收到实效。2010-2011年,沅江市财政先后拨付资金390.86万元,支持草尾镇开始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2010年4月,草尾镇正式成立了土地托管公司并已正常运转。近两年来,签定信托流转合同38个,信托流转面积3.6万亩,储备土地1.08万亩。公司由镇政府主导,建立了董事长、监事会和经营班子,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程序。截至2011年底,公司拥有资本金636万元,其中储备金200万元,风险防范金360万元,服务费36万元。均由财政负责管理,存入信用社,实行专款专用。 4、坚持典型引路,力求全面开花。2011年3月,沅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草尾镇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明确其他十个镇每镇选择一个村开展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市政府对每个试点村安排10万元工作经费。以后又相继召开了试点工作推进会、点评会并组织相关部门加强了检查督促,促进了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截至2011年底,这十个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流转土地面积达到8233亩,占耕地面积的19.53%,参与流转的农户达到956户,占总户数的37.4%。其中流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2300亩,涉及241户,流入农业企业和经营大户的5933亩,涉及715户。2012年4月13日,沅江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等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市财政安排180万元支持三眼塘、黄茅洲、泗湖山三个镇成立土地托管投资公司,并同意整合项目资金8000万元,支持土地信托流转试点扩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4月18日,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在沅江视察工作时,对沅江特别是草尾镇在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目前农村土地信托流转面临的主要问题 沅江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工作虽然起步较早,发展很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的矛盾和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1、稳定粮食生产与发展高效农业的矛盾。作为农业企业和生产经营大户通过土地流转进行专业化生产、集约法经营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这也不可厚非。但是从宏观层面来看,大力实施土地流转发展高效农业与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确保粮食安全确实存在一定的矛盾。据调查统计,全市11个千亩以上的经营大户,只有3家从事粮食生产。而从草尾镇的情况来看,通过土地托管公司签定的38个合同中也只有9家从事水稻生产。如果推而广之,势必对粮食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 2、抗灾能力不强与保障机制缺失的矛盾。各经营大户普遍反映,当前从事大面积农业生产,最大的风险是抗灾能力不强。近些年来,垸内水利建设相对滞后,有的电排机埠老化,沟渠不畅的现象普通存在。尤其是村组合并以后,水系不配套,既怕渍,又怕旱。2011年秋,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草尾镇乐园村种植香芋500多亩,由于连续干旱,无法引水灌溉,造成大面积减产,损失200万元以上。而农业保险仅限于水稻、棉花、油菜和能繁母猪等主导产业,蔬菜、瓜果、特种养殖等新型产业的经营风险很大。因此,目前沅江土地流转极大部分都局限于高地,地势低洼耕地的土地流转还很难推进,切实提高土地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已势在必行。 3、生产实际需求与政策瓶颈制约的矛盾。从改革层面来看,影响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制约因素。一是融资难。大投入才有大产出。目前农业企业和承包大户从事大面积农业生产融资十分困难,承包的土地又不能作为抵押物从银信部门贷款,要维持正常的生产运转,必须东挪西措,有的不惜借高利贷,举步维艰。二是征地难。进行大规模专业化农业生产只有通过贮藏和加工才能增加产品的附加值,降低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但目前征地却成了一个大问题。如泗湖山镇平塘岭村福田蔬菜专业合作社两年前就计划投资500万元,建设一个储量为2000吨的冷库,需要就近征用5亩建设用地,虽经多方努力,至今批不下来。三是土地纠纷调处难。按照现行的国家政策,农民的承包地要长期保持不变。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30年来,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多地少,人少地多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当时农民负担重,农产品价格低,一部分农民主动放弃土地外出务工经商,土地又没有确权,给目前的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所有这些都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以解决。 四、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部分青壮劳力外出经商务工,农业生产基本上由五、六十岁的老农承担,农民的承包土地逐步向农业企业和经营大户集中,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必然趋势。因此,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实现互利双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会议、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乡、镇、村、组干部的专业培训,让他们系统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土地信托流转方面的知识,用以指导基层土地信托流转的有序推进。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运用经验交流、现场参观和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做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 2、发挥部门优势,努力搞好服务。一是要通过政府协调、统筹兼顾,把国土、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和农村清洁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有机地整合起来,支持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工作,使有限的资金尽可能发挥最大的效益。二是要积极争取银信部门的支持,尽量降低贷款门槛,增加信贷规模,支持农业企业和土地经营大户扩大生产,提高规模化经营效益。三是要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搞好新技术引进、推广和服务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能力,转变服务方式,研究探索和制定鼓励技术、服务入股的政策措施,使农业生产的各种要素资源形成协同一致的优化组合。 3、规范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关系到农民群众和农业企业、经营大户的切身利益,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因此,在其运作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既要积极推动,又不能搞强迫命令,切实做到手续完备,循序渐进。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市)乡(镇)村三级土地信托流转服务平台。主要从事政策咨询、价格评估、信息收集与发布、组织土地流转双方对接,指导合同签订并监督实施,调处土地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等工作。二是要逐步完善土地信托流转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土地流转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素,实现土地流转申请书、合同文本、土地纠纷调处司法文书的规范化运作,做到统一形式、统一管理、统一归档。三是要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在农村土地信托流转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帮助所在地的农业企业和经营大户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4、落实社会保障,促进城乡互动。土地流转在农村,但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必须上下连手,城乡互动。一方面,要落实进城落户农民的市民待遇。象对待市民一样,从制度上确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市民地位。着重支持解决其住房、社保、就业和子女就学,病患就医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解除土地流出户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逐步弱化农村土地的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要以切实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金保险为契机,加强五保供养、就业引导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和扶持力度,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规避各种风险的能力。 5、加强宏观调控,防范市场风险。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方方面面的问题,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作为各级政府一定要站得高、看得远,从长计议。一方面,要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同时,要坚持走市场化运作的道路,允许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并存,如合作社、股份制、行业协会等,不搞一刀切,不由政府包打包唱,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尽可能降低市场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对土地流转和土地经营的监管,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发展粮食还是多种经营要有一个底线,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