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推进渔民生命安全工程。按照市、区县和业主“各出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沿江区县为每艘捕捞渔船配置卫星定位应急救援系统,实现对渔船的实时监控、轨迹回放、快速求救、远程通话、自动报警等功能,提高渔船安全航行和作业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以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为契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渔船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平安渔业”建设,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三是切实加强对已淘汰船舶的管理。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实行强制报废,并监督渔民自行拆解;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逐一登记造册,并移交相关部门妥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