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报销比例达80%
添加时间:2013-05-20 14:51 来源:点击:次
鑫报讯 昨日,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甘肃保监局制定发布《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甘肃提出,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础上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与此同时,我省提出,在2013年4月底前,在庆阳、金昌、定西3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在2014年3月底前,全省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钱从哪来——按照人均30元的标准统筹保险资金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2013年按照人均30元的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随着保障水平和政府基本医保补助资金的增加,筹资标准可适当调整。
资金支付为将大病医疗保险资金的85%由省级财政根据相关部门的申请,分次直接 划转到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账户,其余15%作为年度考核暂留款,经考核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