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基层干部的自主性和克服对中央政策的歪曲执行的努力
在过去十年中,特别是90年代初以来,中央和普通村民已经开始反对对受欢迎政策的歪曲执行。很大程度上出于对社会不稳定现象的关注,中央进一步坚定了决心,要求地方官员切实执行限制向农民要钱和加强责任追究的政策。比如,为了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1993年联合下发了一份通知,对贪婪的地方官员进行了严厉地谴责并要求废止数十项非法费用。为了安抚情绪激动的农民,党的宣传机构也公开报道了农民因负担问题而自杀的事件以及这些自杀事件在北京中南海内引起的不安。[68]同时,党的领导人对其他受欢迎政策执行不力的情况也愈发关注。当时的总书记江泽民在其他人面前,个人呼吁要严厉镇压几个臭命昭著的"土皇帝"。
然而,这种至上而下控制策略的效果是很有限的,主要是因为它没有成功地重构干部每天都置身于其中的日常工作环境。中央的干预也许有助于清除个别的非法行为,但在中国这样广大的一个国家里,个别的干预是不能解决广泛的、体制性的歪曲执行行为的。例如,某些省长曾试图把减轻农民负担变成一项约束性的指标,但他们通常却不能说服下级官员(或者甚至是他们的副省长)认真对待他们的意见。[69]
正如一些中国的学者所见,农民政治声音过小,组织化程度过低,使地方干部壮实了胆子。这些学者坚信,除非允许乡村群众在选举和考核地方干部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揭露并制止非法行为就是不可能的。[70]正像货运公司的老板在货车的各个部件上印制了800免费电话号码,鼓励汽车司机们对货车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举报一样,遥远的政策制定者也可以从利用相关的第三方力量作为政策执行的监督者中受益。单单搞自上而下的监督是不足以管住基层官员的,他们的行为不可能一丝不漏地被观察到。[71]
为了限制干部的自主性,中央已经尝试了村民政治参与的新途径,尽管这仅仅是在最初级的水平上。从1988年开始,民政部展开了一个雄心勃勃的推动村民自治的计划,其核心就是群众选举。[72]在那些选举得以自由公正地进行的地方,村干部较之未经选举产生的乡镇及以上干部,他们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他们依赖的是"地线"(即群众票选),而不是"天线"(即上级的命令)。于是,他们就更愿意顶撞那些以低于市场价格收公粮的乡镇粮食干部,坚持以现金而不是以实物方式交税。他们也更倾向于抵制乡镇政府干预村里果园的管理,理由是"这是群众的事,属于自治范围"。[73]在那些村民选举开展得非常好的地方,有迹象表明乡镇干部的掠夺行为收敛了许多。这是因为村干部感到必须对其顶头上司唯命是从的压力减少了,于是转而在事实上听从村民群众的要求,抵制违反中央政策的地方行政命令。由此,村干部再也不能为所欲为,因为他们受社会压力的牵制加大了;制度性的政治参与虽然仍处于试验阶段,但它已经开始发挥过去群众运动曾起到的作用。
除了进行选举改革,中央还允许农民采取制度化较低的行为方式抵制干部的侵犯。例如,1991年国务院关于农民负担的规定赋予了农民拒绝缴纳非法费用的权利。各大报纸以及其他媒体同时也不断报道农民运用"法律的宝剑"捍卫自己权利的事例。[74]最近,在报道处决四位杀害了一个上访的农民的村干部的事例中,《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重申公民有权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干部的不法行为。[75]
对于中央限制强横贪婪的基层干部的自主权的努力,一些农民逐渐产生了热切的兴趣。为了揭发干部们的胡作非为,村民们给报纸、杂志、电台及有关领导写信,并努力设法向人大、公安、档位的"信访办"反映情况。[76]最近,机智的村民也开始运用"行政诉讼法"来支持自己的投诉。在诸多类似案例中的一例,四川省一个县里的两百多位村民联合起来,对乡里的干部向村民强征巨额服务费用以及其他非法行为提出了起诉。[77]
部分地由于村民在用制度性行为方式制止干部的不法行为当中仍然处于不利地位,一些激进的村民转而诉求于可称为"依法抗争"的手段。[78]他们在与地方官员对抗时直接援引受欢迎政策,例如他们说,"你们不听中央的,我们就不听你们的。"[79]有时,村民们不仅利用中央政策来捍卫自身利益,而且还通过拖欠税款或公开示威来迫使干部改善工作方式。[80]为增加自己的砝码,"依法抗争"者经常会采取并不十分违法的集体行动。例如,在集体上访中,他们会越轨使用煽动性的政治象征手段,如在光天化日下手举点燃的蜡烛以示抗议当地官员"暗无天日的统治"。[81]在正当反抗者的手中,明文中规定却未兑现给村民的权力可以成为有效的武器来驯服基层自主性(使胡作非为的干部老实下来)。
有时这种正当反抗的压力有助于抑制对受欢迎政策的歪曲执行:被禁止的摊派得以废除,被操纵的村民选举结果失效了,腐败或贪得无厌的干部被撤销了。事实上,在河北的一个县里,集体上访--依法抗争的一种主要方式--是如此有效,以致于县委组织部埋怨乡镇干部过于软弱怕事。用一位失望的县领导的话来说,"有些乡镇领导患上了'集体上访综合症';他们一看见群众围上来就晕了头,……一旦群众上访他们就立刻撤销村里的支书以作为安抚手段。"[82]
当然,村民们通过这种温和的行为来制止干部的非法行为很少能如此轻易地达到目的。地方官员往往会暗中破坏农民运用合法渠道对自己发起的挑战。告状信可能被压下,或转到被告干部的手中。政府的调查人员可能会用几年的时间来取证,查清村里的财帐。利用党委对法院和检察院的控制,被起诉的干部会影响干预法律的程序或恐吓原告撤回诉状。[83]
被控有不法行为的干部也将他们所受的控告归罪于高层领导。比如,针对征收税费过多的告状,一些基层领导指责中央在"小题大做",或"跟基层干部过不去"。有些干部甚至谴责新闻媒介宣传农民负担问题是"通过舆论工具号召农民起来造基层干部的反"。[84]地方干部由于通常只要没有被曝光就能对上级领导隐瞒事实,所以他们往往极力捂住消息,不让村民们了解新的受欢迎政策。湖南省的一个县印刷的10,000份国务院1991年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当中,有"3,000多份在各乡镇的办公室里'失踪'"。[85]
一些干部甚至走到了对公开宣传受欢迎政策的村民动粗用武或拘禁的地步。在安徽省,与《人民日报》所报道的关于四川省的一位村民在一起乱收费案件中胜诉的事件相似,一位有胆识的村民从一盒磁带中听到了国务院、省人大、县委及县政府有关限制乱收费的决定。然后,他在村里一次电影恰好要放映之前,用电线把他的录音机与放映电影的音响设备串通起来,播放了那盘磁带。他号召同村人运用一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的利益。几天以后,他遭到了数名干部的殴打,并被镇政府传唤。几年后,他在受逮捕的威胁下逃离了家乡,设法来到北京,找到了很有影响的《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反映情况。[86]
公开曝光虽然有助于投诉者拴管贪婪的基层干部的努力,但是却很少能起决定作用。广东省一个村的3,000多名农民从1989年到1993年写了近2,000封关于基层干部腐败的投诉信。后来,他们终于成功地将一封信在《南方日报》上披露出来,他们甚至在市政府大院对面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示威。然而,当这件事1993年被披露出来时,被指控的干部仍然牢踞在其位上。好几位告状的村民遭到镇、村干部的毒打;其中一位被镇派出所逮捕过;另一位则以逃离当地为妙。对此事进行报道的记者也被镇政府拘留了两次,总时达11小时之久。[87]
尽管饱尝这些打击和挫败,村民们却丝毫没有放弃努力去限制基层干部的胡作非为,阻止他们对受欢迎政策的歪曲执行。一位参与了广东省这场马拉松式的投诉的村民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只要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且只要党的'反腐倡廉'政策依然没变,我们就会继续投诉、上访下去。"[88]
最终,一些村民在失望之余放弃了依法抗争,转而诉诸暴力或其他明显违法的行动。过去几年发生了几次农民暴动,这往往是基层干部对废除非法费用的民众要求置若罔闻的结果。这些暴动虽然要冒很大的风险,但有时却能迫使上级领导关注下级干部的不法行径,并加倍努力保证受欢迎政策得到如实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