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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翔凤:嘉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报告(1)
添加时间:2013-06-03 14:57    来源:未知点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县县域面积696平方公里,总人口40.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万人,耕地面积21万亩,林地面积52万亩。面对人多地少的特殊县情,只有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才能走出一条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新路子。为此,笔者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农民专业协会发展而来,现有工商注册的专业合作社131个,其中省级示范社5个、市级示范社5个、县级示范社10个,共有农户成员1.85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20.5%,带动非成员数3.3万户。2012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产值3亿元,户均收入1.6万元。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成立运行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区域分布产业化。注册的131个合作社中,水果种植业39个,主要分布在坦坪乡、广发乡、行廊镇、塘村镇;蔬菜种植业11个,主要分布在舂陵河沿岸;粮食种植业5个,主要分布在田心乡、石桥镇;烟草种植业14个,主要分布在普满乡、广发乡等产烟区;畜牧业27个、渔业2个、油料种植业13个、农机服务业3个、林业8个、其它9个。二是组建模式多元化。主要分为四种类型:①部门引导型。如县烟草公司牵头成立了广发神农叶烟草专业合作社、普满逸香烟农专业合作社。②能人带动型。由一批种养殖大户、经济能人率先成立了各类专业合作社。如养猪大户李被雄组建了雄峰养殖专业合作社;贮麻种植大户曹真富组建了真富贮麻专业合作社;贩运大户周石忠、周清岳等人组建了石桥周家花生专业合作社;经济能人李鹏湘带头成立了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③龙头企业带动型。如天奉富硒果业有限公司牵头成立了大塘富硒水果专业合作社;龙潭镇众鑫农工贸公司成立了社塘香菇专业合作社。④村组干部带动型。如塘村镇侯寨果木专业合作社、坦坪乡老谢家水果发展专业合作社、行廊镇桐梁桥优质水果专业合作社等都是由村组干部牵头组建的。三是服务管理系统化。合作社按照“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运行方式,推行“合作社+农户”、“合作社+专业户”、“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完善管理制度,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优质服务。如石桥镇周家花生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包装、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技术服务,避免相互压价的恶性竞争,有效保护了成员的经济利益。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运行以来,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推动了“三个转变”。一是由分散向集聚转变,促进了农业规模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了由农户分散经营向合作社集约化经营转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如普满逸香烟农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432户、100座密集式烤房的烘烤工场、12个育苗工场、800平方米办公用房和各种农机设备123台套。2012年该社种植烤烟11000亩,生产优质烤烟3.85万担,产销总值4270万元,上交烟叶特产税854万元,实现利润 150万元,二次返利 90万元,农户户均纯收入6万元余元,户均增收1万元。二是由无牌向有牌转变,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家庭生产经营大都没有品牌意识,更没有创建农产品品牌。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加强了农业品牌建设,先后成功创建“神龙烟叶”、“盘多水果”、“凯禾生猪”、“松艳脐橙”等著名商标,赢得了市场的份额和消费者的肯定。三是由增产向增效转变,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家庭生产经营注重的是农业增产;农民合作社经营既注重增产,更注重增收,通过统一购销、统一品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牌,降低了产销成本,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如周家花生专业合作社由过去农户卖带壳花生,转为销售经加工后的花生米,实现户均增收3000元。
    虽然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优化农业结构、提升农业品牌、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合作社发展的整体质量有待提高。我县大多数合作社成员人数在20-30 人之间,人数偏少,总体规模不大,难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带动能力有限。多数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是初级农产品,没有进行精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不高。合作社成员98%以上是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自身技术水平较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而合作社没有经济实力吸纳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优化。从思想层面来看,重视不够,大部分群众对专业合作社知之甚少,部分部门和乡镇领导对专业合作社政策了解不多,对合作社“生亦不喜、死亦不忧”,缺乏有效的宣传引导。从政策帮扶情况来看,我县因财政资金困难,没有安排合作组织财政扶持资金,而我市其他县市每年都有50万元以上的专项扶持资金。各级出台的登记服务、税收优惠、项目倾斜等扶持政策,在实际执行中打了折扣。如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免收费用且程序复杂。从融资情况来看,迄今为止银信部门还没有为我县合作社发放过贷款。从技术指导情况来看,相关部门给予技术业务指导很不够,县农经部门因技术力量薄弱,开展业务指导也不多。三是合作社的服务管理体制有待完善。运行机制不完善。大多数合作社依照农业部示范章程而制定章程,内容上流于形式;多数专业合作社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有的甚至连基本账目都没有;管理不规范,有的合作社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没有正常召开,更没有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有的成立后1-2年都没有开展过一次活动;有的没有严格执行“一人一票、按交易量返还”等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等等。协调机制不完善。虽然我县建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农经、财政、民政、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领导小组,但各部门投入精力有限,往往是农经部门唱“独角戏”,部门配合沟通协调滞后。服务体系不完善。除农经部门外,其他部门几乎没有参与合作社的建设服务。县农经局在岗人员仅8名,乡镇经管站一般只有1名工作人员,但大部分被当地党委政府安排从事乡镇中心工作,没有务“经管”正业,对合作社服务指导“心有余而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