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朱剑冰
摘要:社会管理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检察机关应进一步理顺外部体制关系,改革探索检察队伍管理之内部机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适应社会管理创新时代的需要。检察人员应具备政治鉴别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网络舆情研判能力等十个方面的能力。为此,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创新人才环境、重视基层工作经验、重视技能培训及廉政建设。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检察队伍;角色定位
社会管理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综合管理主体之一,而且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的执行者,能否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检察队伍自身素质的建设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检察队伍建设之要求
1、检察队伍管理之外部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我国检察队伍独特的“双层管理体制”,从实际运行状况来看,检察队伍管理权限,人事权基本上归属于地方,上级检察院所起作用十分有限[1]。在有些地区,检察机关的财政、人事等几乎完全受制于地方政府,导致宪法所确立的现行检察队伍管理体制的变异,使得检察队伍“不敢、不愿、不能”完全发挥法律监督职责。
2、检察队伍管理之内部机制要进一步改革探索。检察机关以其特有的性质和特有的工作规律,应实行区别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专门管理。但是现在检察队伍之内部管理机制,很大程度上类似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方式,存在着检察业务部门人员所占比例不合理、干部队伍职能倒挂的情况,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因此,建立适应检察机关性质和检察工作规律检察队伍管理之内部机制势在必行。
3、检察队伍自身素质要切实加以提高。检察人员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更大的贡献,就应切实提高自身素质。这些素质包括思维能力与行为能力,如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宪法意识;也包括敏锐的政治鉴别能力,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坚定的政治方向。检察人员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还应具有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当然检察人员必精通各种法律、政策及文件,具备娴熟的法律技巧等。
4、基层检察队伍应进一步充实,权利保障机制应进一步健全[2]。
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例如个别地方检察机关人均办案数一百多件,每两天就要办结一个案件。另外,检察队伍的权利保障机制不健全,待遇相对较差,而且检察人员在工作中面临巨大的职业风险,如成功办理一千件案件,只要一个案件出错,一生努力便要付诸东流。检察队伍人才流失严重,检察官断档、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短缺,因此,基层检察队伍应进一步充实,权利保障机制应进一步健全。
二、检察队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定位
1、立足检察职能。检察队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要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检察工作要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及住房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犯罪,加大打击贪腐、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加大侦查监督工作力度,提高自身素质。
2、依法从检。检察队伍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目标是加强法律监督,实现依法治国。社会管理创新中,检察机关一定要坚持依法办事,无论什么措施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意想不到的、甚至与本意相悖的后果。
3、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检察人员要注重从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尽最大可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执法办案要注重法、理、情辩证统一,并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和心理预期。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积极对初犯、偶犯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落实依法刑事和解政策。
三、社会管理创新情形下检察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社会管理创新情形下检察人员应有新的思维方式
(1)检察人员应具有新思维。检察工作始终处于动态的过程中,检察人员必须具有新思维。所谓的“新”即思考的深度与广度要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有突破与拓展。因为我国经济社会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的同时,许多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如征地、拆迁、部分官员的贪腐渎职等逐渐显现,所以新时期检察人员思考的问题的维度,应该更宽、更广。[]
(2)检察人员应具有新动力。检察队伍自身的素质也是是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面临社会发展的要求与自身存在的问题,检察人员应具有新动力,站在更高的层面,有新的检察目标与成绩。检察人员要自加压力,主动查找和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不适应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公正廉洁执法。
(3)检察人员应具有大局意识。检察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服务大局是检察人员履行职能的重要原则。切实树立办案是载体,实现依法治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根本的理念,强化监督意识,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进一步彰显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4)检察人员应具有群众意识。检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愿望、倾听人民要求,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要学会运用群众语言,把“法理告诉群众,把程序告诉群众,把是非告诉群众”;要按照法定职责,围绕指控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化解矛盾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群众工作。
(5)检察人员应具有宪法意识。宪法意识是检察队伍对宪法精神与基本内容的理解、认同与情感。检察人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施的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充分认识宪法是根本大法,各级检察机关要通过履行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切实捍卫宪法权威,在宪法价值社会化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
2、社会管理创新情形下检察人员应具备的十个能力
(1)政治鉴别能力。政治鉴别能力是指检察人员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中把握政治方向的能力,是检察人员政治觉悟与智慧的体现。它要求检察人员具备政治敏锐性,准确把握社会发展方向和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社会管理创新强调执法办案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政治效果的实现需要也敏锐的政治鉴别能力。
(2)参与社会管理能力。参与社会管理能力是指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把法律监督与服务社会结合起来的能力。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的强弱决定了检察人员在整个执法办案过程当中是否能够真正承担并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的重任。
(3)贯彻执行法律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是指检察人员熟练运用法律于具体案件的能力,包括审查案件的能力、庭审应变能力以及释法解疑的能力。检察人员应不断提高裁判审查能力、出庭履职能力、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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