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体化时代的典型:民众依附于组织
现代化的进入,首先是从学校开始的,因为“文字下乡”是改造中国社会的表现。[9](P16)光绪二十九年(1903)介休县知事陈模根据“钦定学堂章程”将绵山书院改建为介休高等小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介休邮政局在县城北大街设立;民国2年(1913),知事陈绍虞创办女子高等学校;民国6年,阎锡山在各村建立村公所;民国23年(1934),山西省银行介休寄庄成立,南同浦铁路太原到介休段通车。[3](P764~766)民国18年(1929),介休第四高级小学校在大靳创建。其原因是“大家公认大靳居二区中心,附近各村的初级小学基础较好,学生有来源,该村西门口的文昌庙略加修建就可以占用,附近地势宽阔,将来又有发展余地”。[10](P59)随着“传播媒体、交通、邮电等资源的开发,国家更容易快速地渗透到社会中,进一步强化了对民众日常生活的监督”。[10](P214~240)
传统社会权威与秩序格局在民国时期已经走向了下坡路,不过在1939年时大靳村政权仍然掌握在乡绅手里。⑧1949年,介休县开展了土改运动,地主和富农迅速被边缘化,乡绅作为一个阶级退出了历史舞台。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与传统社会所提倡的道德伦理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党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大队作为一个行政组织开始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国家在形塑乡村社会秩序中具有了决定性的力量。原有的对于财主、地主的依附也转移到了对于干部,对于党组织的依附。
(一)土改运动——村落权威的重构
1949年,县里组织工作组进入大靳开展土改运动。村里王氏家族中最有钱的财主闻风外逃,但后来大都陆续被抓回村里批斗。和其他地方的土地改革运动一样,大靳的土改运动也大致可分为发动群众、丈量土地、评定土地等级、划分阶级成分、批斗地主富农、分土地分浮财几个环节。